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去产能关闭煤矿认定剩余储量和退还剩余储量采矿权价款工作的通知
九江、景德镇、萍乡、新余、宜春、上饶、吉安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
为抓紧办理去产能关闭煤矿认定剩余储量并退还剩余储量采矿权价款事项,省厅进一步简化了注销采矿许可证程序,合并了认定需退价款的剩余资源储量(以下简称剩余资源储量)和返还剩余资源储量价款的办事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注销省级发证采矿权有关程序的通知》(赣国土资办发〔2018〕28号)相关要求,于6月30日前向省厅报送2016年、2017年去产能关闭煤矿采矿许可证的注销材料,确保尽快完成2016年、2017年去产能关闭煤矿的采矿许可证注销。对列入2018年去产能关闭名单的煤矿,相关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下达关闭文件并公告后,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也要及时报送采矿许可证注销材料。
二、将申请认定剩余资源储量和申请返还剩余资源储量价款合并为一个事项,去产能关闭煤矿向省厅政务大厅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认定剩余储量和退还采矿权价款:
1.认定剩余储量和退还剩余资源储量价款的申请;
2.设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盖章的去产能关闭煤矿剩余资源储量申报表、计算表及计算剩余资源储量的相关材料(具体见附件);
3.采矿许可证以及省厅正式注销文件;
4.采矿权价款缴款凭证;
5.设区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文件。
三、相关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去产能关闭煤矿,抓紧督促去产能关闭煤矿加快申请认定剩余储量和退还剩余资源储量价款,确保尽快完成该项工作。设区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采矿权人缴纳采矿权价款的金额及缴纳时间;
2.该矿山正式注销时间和省厅正式注销文件文号;
3.同意上报认定剩余储量和退还剩余资源储量价款。
附件:去产能关闭煤矿剩余资源储量计算说明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附件
去产能关闭煤矿剩余资源储量计算说明
一、总表
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根据申请退价款矿山名单填写申报表:
去产能关闭煤矿剩余资源储量申报总表 | |
山名单 | 剩余资源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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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矿山详表
上表所列矿山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分别填写剩余资源储量计算表(一矿山一表):
(一) 仅缴纳一次价款且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为2006年9月30日之后的 XX 煤矿剩余资源储量计算表 | ||||
时间 | 备案文号 | 资源储量及价款金额 | ||
2006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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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 |
| 缴纳价款依据的资源储量(Q1) | 动用资源储量(Q2) | 价款金额 |
年报/核实报告 |
| 动用资源储量(Q3 1 ) | 合计(Q3) | |
... | ... | ... | ... | |
年报/核实报告 |
| 动用资源储量(Q3n) | ||
关闭日期 (20X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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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此表按照时间顺序填写;
2.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和动用资源储量(Q2)从相应报告中得出;
3.缴纳价款依据的资源储量(Q1)从采矿权评估报告基本数据一览表或评估报告摘要中得出;
4.价款金额从缴纳价款的采矿权评估结果备案书及缴款书复印件得出;
5.年报/核实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和动用资源储量(Q3n)从相应年报/核实报告中得出;
1. 提交材料
(1)缴纳价款的采矿权评估结果备案书、采矿权评估报告基本数据一览表或评估报告摘要;
(2)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评审意见及备案证明;
(3)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之后历年的年报或核实报告的评审意见及备案证明;
(4)停采证明;
(5)矿业权人的对剩余资源储量的签字确认表。
2. 计算公式
Q=Q1-Q2-Q3;
Q3=Q3 1 +Q3 2 +...+Q3n。
Q:剩余资源储量;
Q1:缴纳价款依据的资源储量;
Q2: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中2006年9月30日至该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已动用的资源储量;
Q3: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之后总动用资源储量。
(二) 多次缴纳价款且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均在2006年9月30日之后的 XX 煤矿剩余资源储量计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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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备案文号 | 资源储量及价款金额 | ||||||
2006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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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 |
| 缴纳价款依据的资源储量(Q1 1 ) | 合计(Q1) | 动用资源储量(Q2 1 ) | 合计(Q2) | 价款金额 | 合计 | |
(20XX年X月X日) | ||||||||
... | ... | ... | ... | ... | ||||
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 |
| 缴纳价款依据的资源储量(Q1n) | 动用资源储量(Q2n) | 价款金额 | ||||
(20XX年X月X日) | ||||||||
年报/核实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20XX年X月X日) |
| 动用资源储量(Q3 1 ) | 合计(Q3) | |||||
... | ... | ... | ||||||
年报/核实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 |
| 动用资源储量(Q3n) | ||||||
(20XX年X月X日) | ||||||||
关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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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 ||||||||
填写说明:1.此表按照时间顺序填写;
2.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和动用资源储量(Q2)从相应报告中得出;
3.缴纳价款依据的资源储量(Q1)从采矿权评估报告基本数据一览表或评估报告摘要中得出;
4.价款金额从缴纳价款的采矿权评估结果备案书及缴款书复印件得出;
5.年报/核实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和动用资源储量(Q3n)从相应年报/核实报告中得出;
1. 提交材料
(1)历次缴纳价款的采矿权评估结果备案书、采矿权评估报告基本数据一览表或评估报告摘要;
(2)历次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评审意见及备案证明;
(3)最后一次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之后历年的年报或核实报告的评审意见及备案证明;
(4)停采证明;
(5)矿业权人的对剩余资源储量的签字确认表。
2. 计算公式
Q=Q1-Q2-Q3;
Q1=Q1 1 +Q1 2 +...+Q1n;
Q2=Q2 1 +Q2 2 +...+Q2n;
Q3=Q3 1 +Q3 2 +...+Q3n。
Q:剩余资源储量;
Q1:历次缴纳价款依据的资源储量总和;
Q2:各缴纳价款且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之间的动用资源储量数据总和;其中Q2 1 为第一份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中2006年9月30日至该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已动用的资源储量;
Q3: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之后总动用资源储量。
( 三)有多次缴纳价款且有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为2006年9月30日之前的
XX 煤矿剩余资源储量计算表 | |||||||
时间 | 备案文号 | 资源储量及价款金额 | |||||
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 |
| 缴纳价款依据的资源储量(Q11) | 合计(Q1) | 动用资源储量(Q21) | 合计(Q2) | 价款金额 | 合计 |
... | ... | ... | ... | ... | |||
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 |
| 缴纳价款依据的资源储量(Q1n) | 动用资源储量(Q2n) | 价款金额 | |||
年报/核实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20XX年X月X日) |
| 动用资源储量(Q31) | 合计(Q3) | ||||
... | ... | ... | |||||
年报/核实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 |
| 动用资源储量(Q3n) | |||||
关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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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此表按照时间顺序填写;
2.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和动用资源储量(Q2n)从历次相应报告中得出;
3.缴纳价款依据的资源储量(Q1n)从历次采矿权评估报告基本数据一览表或评估报告摘要中得出;
4.价款金额从缴纳价款的采矿权评估结果备案书及缴款书复印件得出;
5.年报/核实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和动用资源储量(Q3n)从相应年报/核实报告中得出;
1.提交材料
(1)历次缴纳价款的采矿权评估结果备案书、采矿权评估报告基本数据一览表或评估报告摘要;
(2)历次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评审意见及备案证明;
(3)最后一次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之后历年的年报或核实报告的评审意见及备案证明;
(4)停采证明;
(5)矿业权人的对剩余资源储量的签字确认表。
2.公式
Q=Q1-Q2-Q3;
Q1=Q1 1 +Q1 2 +...+Q1n;
Q2=Q2 1 +Q2 2 +...+Q2n;
Q3=Q3 1 +Q3 2 +...+Q3n。
Q:剩余资源储量;
Q1:历次缴纳价款依据的资源储量总和;
Q2:各缴纳价款且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之间的动用资源储量数据总和;
Q3:最后一次缴纳价款依据的储量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之后总动用资源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