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在父亲坟前蹲守抢劫强奸过路妇女
在父亲坟前上演“守株待兔”犯罪大戏
抢劫强奸过路妇女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常常被用来形容敌人的狡猾之处。然而,号称是北京某影视公司旗下的“群众演员”黄某却在自己父亲坟前上演了一场现实版“守株待兔”犯罪大戏。2014年7月2日,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黄某涉嫌抢劫、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2月14日,对犯罪嫌疑人黄某而言是一个黑色的“情人节”,与他交往了多年的女朋友正式跟他分手了,本来就生活比较拮据的黄某倍感苦闷,经常到他父亲的坟前“神聊”。2014年3月30日下午,黄某来到父亲坟前上坟后,独自一人蹲在距父亲坟头约200米的某沙场旁边休息,正好发现受害人阿紫途经该路段,黄某便萌发了“敲诈”些钱财的想法。随后,黄某戴上随身携带的口罩,尾随受害人身后,在行至004县道9KM+500M路段时,黄某抓住阿紫,以言语相威胁其交出身上钱财,在受害人不予配合的情况下,黄某又强行将受害人拉进路旁的小屋内(原沙场废弃的工具房),在该小屋内,黄某以言语相逼及强行搜身等方式抢走受害人20元现金,抢完钱后,黄某又强行脱下受害人衣物与受害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为防止事情败露,黄某又威吓受害人不许向他人透露此事。
2014年4月14日下午,黄某如往常一样,先到父亲坟前“神聊”一番后,又到沙场路旁休息时,发现两名女孩子途经该路段,黄某为抢劫钱财,又追赶这两名女孩子(阿紫和阿红),其中阿紫及时逃脱,而阿红则被黄某在不远的小路上抓住。黄某以言语威胁和打耳光的方式抢走阿红身上现金人民币12元。抢劫期间,黄某为满足自己兽欲猥亵受害人,后因害怕路人发现才停止作案并逃离现场。犯罪嫌疑人黄某抢劫所得的32元现金用于购买香烟等花费25.5元,剩余6.5元被依法扣押并发还受害人。
令人惊讶的是,黄某在第一作案得手后当天晚上,通过QQ以聊天的方式向人打听到阿紫的姓名,同时在网上晒他在北京做群众演员的光荣往事,而阿紫也不经意地打听到黄某的基本情况,只是怕影响名声而没有报警,使得黄某有机会再次作案并最终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到案后,黄某除了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外,也没有忘记介绍自己“群众演员”的身份,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在看守所里他第一次看到了自己参演的电视剧终于在某电视台热播了!(文中人物皆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