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出现新手法 省公安厅公布三类案例提醒群众和金融机构加强防范

04.05.2015  11:24

  4月29日,省公安厅公布包括以社团组织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快递邮寄假信用卡套取个人信息、通过收购银行卡实施诈骗洗钱和非法经营等三类典型新型经济违法犯罪手法,提醒广大群众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财产损失,并对相关金融机构提出防范建议。

  典型案例一:

  社团组织以高息为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近日,南昌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家名为“新建县农工商企业发展促进会”的社团组织,在短短两年内,通过发展会员,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群众2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2.5亿元。

  警方评析:

  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打着社团组织名义,打着“互助、互保、互救”的旗号,宣称以非营利企业互助为宗旨,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短缺,以高息为诱饵大量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此类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一旦资金链断裂,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警方提醒:

  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对社团组织的审核登记和日常监管,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苗头,防患于未然。

  典型案例二:

  用快递邮寄假信用卡套取个人信息

  2014年底,景德镇市民易某收到一封快递,打开一看是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虽觉蹊跷,但易某并未向相关银行进行确认,就按照邮件内的信息提示,登录了所谓的某银行官方网站,激活信用卡。在操作过程中,易某的手机连续收到异样的短信提醒,她随即报警。

  警方评析:

  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先利用受害人身份信息申办信用卡,然后利用快递将信用卡投递给受害人,受害人激活后,犯罪嫌疑人再对信用卡实施盗刷。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往往抓住受害人贪小便宜或图方便的心理,将其引入陷阱。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一要强化风险意识,了解信用卡的正规办理流程,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二要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尽量不外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在非正规网站注册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三要通过正规途径办理个人信用卡,收到非本人办理的信用卡,要提高警惕,不能图方便省事而使用。

  典型案例三:

  收购银行卡实施诈骗、洗钱、非法经营

  近日,某银行南昌分行工作人员向警方反映,近期有大量不同群体的客户持手机短信到该行各网点开卡并要求开通网银。其中还有部分年龄偏大的客户无视银行工作人员的风险提示,开卡后立即进行小额资金交易测试。警方调查发现,其中存在不法分子通过收购银行卡,并利用银行卡实施诈骗、洗钱、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评析:

  该类犯罪特征明显,犯罪团伙通过QQ和手机短信发布收购银行卡短信,其内容基本要求七点:收购指定的某银行的卡;需开通网银;除了“香卡”( 一种针对特定社会高端人群、可享受某些特权的储蓄卡,每人只能办一张),其他卡均可以办理;卡背面用贴纸写好姓名和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和网银密码设置统一的6位数密码;银行卡不能开通短信通知提醒业务;办好后统一上收管理。受害人按短信要求统一办卡后,每张卡可换取100元至300元。

  警方提醒:

  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借记卡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对客户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有异常交易或虚假交易的,应立即向当地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案;对可疑账户进行持续重点跟踪和监测,发现涉嫌金融犯罪的线索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并采取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

  广大市民不要贪图小便宜,因为出售的银行卡一旦涉及犯罪,将同时面临法律风险和银行信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