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率先实施覆盖全境的流域生态补偿

04.11.2015  19:13

  11月3日从省发改委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决定2016年筹集20.91亿元在全省境内实施流域生态补偿。这意味着江西成为全国流域生态补偿覆盖范围最广、资金筹集量最大的省份,实现了自筹资金、跨流域横向补偿等几大政策领域的创新突破。

  据介绍,出台《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行动,是我省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江西样板、加速实现绿色崛起的一个重要举措。

  我省是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重要水源省份,鄱阳湖流域占全省辖区面积的94%,全省五条主要河流全部汇入鄱阳湖,调蓄后经湖口汇入长江,流域具有完整的生态系统。《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出台,对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探索建立大湖流域生态保护机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保障长江中下游和东江流域水生态安全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体现了我省的责任与担当。

  《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探索建立了中央财政争取一块、省财政安排一块、整合各方面资金一块、设区市与县(市、区)财政筹集一块、社会与市场上募集一块的“五个一块”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筹措方式,流域范围内所有县(市、区)对促进全省流域可持续发展和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承担共同责任;综合考虑了流域上下游不同地区受益程度、保护责任、经济发展等因素,在资金分配上向“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体现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分配将水质作为主要因素,同时兼顾森林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因素,对水质改善较好、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县(市、区)加大补偿,这将进一步调动各县(市、区)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