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初:“不删别想走”,何其霸道!

20.03.2014  10:40

  近来,江苏宿迁正在大力整顿交通秩序。为了方便市民停车,相关部门在路边设置了大量的机动车停车位,还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如停车要按照箭头方向停在线内等,否则要进行处罚。但就在3月16日,宿迁的一辆制式警车却大大咧咧地斜在停车位上,与旁边停得整齐的车辆相比实在大煞风景。宿迁市民李先生看到后用手机拍下了这一幕,没想到却被该警车驾驶员拦住去路,声称:“不把照片删了就别想走!”(3月19日《现代快报》)

  警车驾驶员想必应该是警察,不然怎能驾驶警车呢?这一点必须查明。不管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抑或是临时工,必须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

  公务员法已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要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我想,对这一要求应包含所有公职人员。有些公职人员虽不是公务员,却也行使着一定的公权力,与行政相对人有直接的联系;教师、医生等公职人员教书育人、治病救人,也自当有个好的职业操守,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特权必定遭至公愤。制定规则和执行规则的人,不能只把规则都用来约束他人,自己却游离于规则之外。警车也该遵守规则,违规停放当然要罚款,甚至应更加严厉。不正自己,又如何来正他人呢?

  另外,公职人员该如何面对群众的监督?那位警车驾驶员面对市民的监督,口出狂言,尽显嚣张气焰,没有丝毫悔过之心。这种霸道是如何形成的?值得好好探究。公职人员面对群众的监督批评,当抱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切莫将自己凌驾于百姓之上,要知道自己其实也是一个百姓。这不但需要职场教育,更需要加强纪律约束与个人的道德修养。

  那句“不把照片删了就别想走”透视出了监督的力道。警车驾驶员之所以要李先生删掉照片,那是自知自己行为的失当,根据相关规则可能会受到处罚或批评。这背后是现有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在发挥作用。以我看,公职人员惧怕监督是个好事情,对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和公职人员队伍的整体形象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市民拍照警车违规,而不是无视警车享有特权,既说明群众对不守规则行为的愤怒,亦体现了现代公民的监督意识。监督要给力。一来,要借群众一双慧眼,让群众手中的手机摄像头成为流动的监督器。二来,要有媒体的支持,将问题予以曝光,形成一定的舆论影响力,从而推动行政执法者严肃处理。三来,群众的监督是否有效,能否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还得有行政管理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积极响应,不姑息、不包庇违规者。

  “不删别想走”,何其霸道!它无疑提醒了我们,改进作风建设任重而道远,当将监督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