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初:“托底”养老要有硬约束

02.01.2014  11:53

  为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民政部近日发出通知,提倡大中城市市级民政部门举办的公办养老机构优先开展改革试点,并要求公办养老机构明确职能定位,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托底”作用。(2014年1月1日《新京报》)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不少城市公办养老机构的养老床位早已是一床难求,有的养老院排队等床位甚至排到几十年以后了。在养老保障水平仍不是很高的现今,老人们养老困局的破解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并逐步化解城市老人养老难题。那么,首当其冲的是要尽“托底”之责,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而这一服务的实现,须有硬约束。

  首先是,必须兴建公办养老院。没有公办养老院的建设,养老床位没有保障,那一切关于“托底”养老的说辞只会沦为空谈。按照北京市民政局的规划,今后每个区县将建有一所不少于400张床位的区级养老机构,以及一所不少于200张床位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特殊护养院。这就是一个硬指标,若能兑现,至少可解燃眉之急。各地老人的状况有所不同,需要做好调查,并依据实际建好一定数量床位的公办养老院。还需要提醒的是,养老院的建设,不要过于偏离城市,让老人有背井离乡之感。不然,建得好好的养老院,却不招老人待见,那将会成为无效投资。

  其次是,公办养老床位的分配要体现“托底”的作用。有了一定养老床位数量的增加,但公办养老院毕竟是少数,免不了存在杯水车薪之实。对此,对“托底”养老床位的分配也须设定硬指标。只有符合相应条件的老人,才可以优先入住,切莫没保障到该保障的人群,却让其他人给抢先占住了。对此,可以通过养老费用的不同加以调控:普通老人若要入住,需要交纳更高的费用;而本该由政府“托底”保障的老人入住养老交纳较低的费用,让那些能够身体尚好,可以选择居家养老的老人先自行居家养老,把有限的床位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

  再者是,“托底”养老的管理服务软件也须跟上。目前,不少养老院养里的老护工奇缺,这也成了养老机构的短板。没有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升,会让政府的“托底”养老打折。解决养老护工短缺,需要市场的引导,也需要政府购买一些公益岗位,支持“托底”养老服务。这样,既可解决一些就业难群体的就业需求,也可解养老机构护工人员不足之困。

  无论是公办养老院的兴建,还是后继的床位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等,都需要政府部门的硬投入和制度保障。以我看,政府公办养老尽“托底”之责,不能只停留在倡导之上,而要纳入地方政府民生考核硬指标,倒逼各级政府拿出硬的举措来快速推进公办养老服务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