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环保专项检查 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接曝光
人民网南昌3月5日电 (肖成)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江西省环保厅决定,3月1日至31日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成立五个巡查组,赴五个区域开展巡查。省环保厅要求,各设区市环保局要做到执法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据悉,此次检查主要工作目标,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保障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重点,全面检查本地区相关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各项措施,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着力解决群众投诉与环境信访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燃煤发电(包括企业自备电厂)、钢铁、水泥、化工、玻璃等大气排污企业及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各相关部门落实面源污染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废水排放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严查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取缔关闭情况,及利用渗坑、渗井、裂隙和溶洞排放废水或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跨省流域出省水质的监督,监测工作,确保水质安全;涉重金属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运行情况;群众投诉案件和热点环境问题的办理情况。
根据环保部安排,江西省环保厅此次专项检查实行国家督查、省级巡查、地市检查的“三级联查”机制。国家将组织督察组对重点区域进行督查;省环保厅将成立五个巡查组,赴五个区域开展巡查,对各设区市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各设区市环保局将采取“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推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方式,并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驻厂监督,同时,注重运用暗查和突击检查方式,做到执法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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