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对全省重点污染源进行核查

28.02.2017  10:34

  据该厅对全省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网络核查后显示,今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全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为96.32%。

  截至1月底,全省有16家重点监控企业的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未能达到80%。其中,修水湘赣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公布率为零,贵溪凌云铜业有限公司公布率为33.33%,萍乡市精锌化工有限公司公布率为40%。

  截至2月16日,全省有43家重点监控企业未公开2016年度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或相关说明;28家重点监控企业未公开2016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其中,九江市、萍乡市、宜春市、鹰潭市重点监控企业材料缺失严重。

  省环保厅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企业实际公开信息与监测方案要求的一致性核查,确保基础信息和监测数据公开完整;要认真核实企业停产申报、排口申报、监测因子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故意缺报、漏报尤其是借停产名义不公布自行监测数据的企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