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环卫工人身意外险不能打游击
59岁的环卫工吴爱荣在上班途中被撞伤,送往医院后因没钱治疗只好出院。断断续续治疗了近两个月,依然没有痊愈。环卫队称,可以先住院治疗,费用等治好后一次性报销。而受伤的环卫工面临的难题却是,“身上没钱,咋垫付?”对此,涉事环卫队委屈地表示,他们也没有预算资金,“环卫工的工资都是财政上拨的,直接打卡上。我们这里都不过钱。”(5月28日《河南商报》)
工伤认定还在继续,受聘公司没有预算资金先垫付医疗费,环卫工吴爱荣的家人没有钱继续治疗,只能靠零星吃药维持。老人的遭遇,是环卫工缺乏安全保障的一个缩影。
环卫工辛劳无需赘言,但比起辛劳来,人身安全低保障更让人忧虑。据测算,环卫工人的事故率约每年万分之八左右,这意味着,每年一万名环卫工中约有八人发生意外事故。而另一个现实是,环卫工都是社会底层的劳动者,他们的家境不好,一旦发生肇事逃逸的事故,工伤认定迟缓,自己没有经济能力垫付医疗费用,单位又没有预算资金先救急,那么,受伤的环卫工只能停医断药,健康和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
我们当然希望环卫公司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鲜有公司能做到这一点。其实,人身意外险可以将上下班路上的险情纳入保险范畴,就吴爱荣的遭遇而言,若单位能为环卫工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也可以缓解一时之急。然而,很多地方的环工公司出于成本考量,一般都不会主动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尽管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体现对环卫工人的善意和尊重,偶尔会给环卫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但没有形成既定制度,大有很大的随机性。
环卫工是人身意外事故高发的群体,他们应当拥有一份人身意外险的保障,而且,为环卫工人购买身意外险应形成常态化的制度,不能打游击。从这个层面看,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应当督促用人单位建立人身意外保险购买机制,最好对没有这份保险的环卫公司一票否决。单纯让用人单位承担保费,必然遭遇阻力,公共卫生也是政府的事,政府也应当为购买保险尽一份力,因此,保费可以由用人单位、环卫工和政府三者共同承担。总之,善待环卫工就不应存在保障漏洞,不应缺乏制度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