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就是民生——我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江西生态秀美、名胜甚多,绿色生态是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2016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到江西视察时,嘱托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这份家底,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2016年8月,江西获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肩负起先行先试、探索绿色发展与保护新路的光荣责任。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感觉南昌有蓝天的日子更多了,以前看到蓝天还会晒晒朋友圈,现在都习以为常了。”5月29日,南昌市民谢发清感慨地说。
空气质量的好转不仅来自市民的直观感受,还来自于专业的检测数据。据统计,去年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72.6微克,完成“大气十条”的任务目标。截至5月23日,今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46.8微克,同比下降15.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7%,同比上升6.3%。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为了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我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等多污染协同共治,采取分片包干方式推动各地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解决“四尘”“三烟”“三气”等方面的污染问题。下发《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了“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的工作重点。
水是生命之源。根据水环境保护现状,我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城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备用水源建设等工作。2017年,我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2%,无劣V类水体,水质高于国家考核目标值。
土壤承载着世界万物,塑造了丰富的自然环境。我省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稳步推进“净土”行动,编制完成《江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我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成全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实现1750家企业上线运行。
大气、水、土壤,每一样都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都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环节。全省上下正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坚拔寨的拼劲,紧盯重点领域,集中优势兵力,确保打好打赢。
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我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实施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努力打造百里长江“最美岸线”。
——山水林田湖草综合修复工程。启动赣州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28个项目全面开工;实施15条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江河源头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治理面积840平方公里。
——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新增造林142.1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退化林修复160万亩,森林抚育560万亩;推动南岭山脉低产低效林改造,建设20个省级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全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总面积达2551万亩,占国土面积的10.2%。
——耕地保护和修复工程。新建高标准农田290万亩,建立耕地质量评价和等级监测制度,启动耕地休养生息试点、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试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开展重点矿山恢复整治,新增矿山复绿面积20平方公里,启动赣州、德兴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我省还以开展生态县(市、区)、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为抓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创建,靖安、婺源、浮梁、铜鼓、湾里、资溪等被命名为全国生态县区。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59处,其中国家级16个、省级39个,市县级104个。靖安、资溪、婺源3县荣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靖安县还被评为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环保“紧箍咒”越念越紧
前不久,因一季度PM2.5浓度连续三个月排名全省后十名,湘东区、都昌县、樟树市的政府“一把手”被省环保厅约谈。像这样因为大气污染被约谈,在我省还是首次。“我们通过约谈的形式传导压力,主要是让领导干部认识环保的重要性,把更多精力花在大气污染治理上来。”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
为了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政绩观、发展观,我省出台《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对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出台《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进行终身追责,被追责党政领导干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常态的严格执法。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综合采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手段,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中,全省推行查审分离,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对2016年以来新制定、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自由裁量权标准细化,便于公众监督,防止行政执法暗箱操作和执法腐败。
据统计,去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数2127件,下达处罚决定2017件,累计罚款数额为19023.612万元;全省利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共查处案件887起,同比增长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