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有奖举报者为何寥寥可数
●郑文
2014年1月,安徽省环保厅与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然而,一年多过去了,仅有一名举报人领取了奖金。
(据8月31日《人民日报》报道)
常言道,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从《安徽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来看,对于经调查属实的举报,根据举报内容和性质将给予举报人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较为“寒碜”的奖励额度难以调动公众对环境违法举报的积极性。从某个角度来看,环境违法有奖举报者寥寥可数,折射出公众对环保执法现状的冷漠与不满。
应该明确的是,靠举报来提高环保执法水平是不可取的。从目前环保执法的现状来看,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例如,以罚款代执法的老做法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一方面环保职能机构执法人员编制的扩充膨胀,另一方面是经费不足,解决的路子只有依靠以罚代法来创收。这样的执法环境下,不良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能得到有效制止吗?环保部门的执法锐气能增强起来吗?与此同时,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大都被地方政府视为“明星”支柱企业。在过分追求GDP快速增长的政绩冲动下,环保执法有时不得不让位于、屈报于污染企业的违法行为。
在经济快速发展之时,公众对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也越发地表现出担忧和不满。屡见不鲜的公共环境污染事件,也让公众看到难以“硬起来”的环保执法。如果地方官员没有环保意识和绿色政绩观,如果企业没有环保的社会责任意识,推出再多的举报措施,也毫无意义。即使一些有社会责任感的公众,面对有奖举报,也会毅然选择放弃和冷漠。这或许是环境违法有奖举报者为何寥寥可数的缘由所在。
还应该看到,公众对环境违法企业的举报也是有极大风险的。由于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没有跟进,弱小的公众难以对抗通过排污牟取暴利的违法企业。可以说,排污举报奖并没有给公众一定的安全感,纵使那些具有强烈环保意识的公民也会望而却步。
环境违法有奖举报领者寥寥可数,如同一个灰色的幽默,值得环保部门好好反思。树立科学发展观正当时,推行绿色GDP政绩考核,加之强有力的环保执法、完善的举报保护制度,环境违法举报奖才能走出“门可罗雀”的无奈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