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稳则天下安,水利兴则农业旺。农田水利的兴衰是与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紧密相关。农田水利在我国水利史上也始终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瑞昌市在2011年至2013年,通过科学规划,前两年已基本完成对我市南片、中片乡镇的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从2013年11月份开始,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灌区消号”的目标,瑞昌市在北片的白杨、武蛟、码头、黄金、夏畈、南阳及赛湖等地,全面推进“全国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加强领导促建设
为将小农水项目实施好,瑞昌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财政、水利、国土、农业、扶贫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并将工作方案下发各有关乡镇、水务站,为项目建设与管理提供了质量保障。同时,按照“早规划、早动员、早部署、早实施”的工作要求,多次组织调研小农水工作,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组建机构,全面落实工作职责,市、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列入对乡(镇、场、街道)工作的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并纳入乡(镇、场、街道)党、镇领导干部考察体系,作为市委、市政府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多方投资增投入
项目建设,资金是保障,瑞昌市在积极争取上级投入的同时,加强自身财政投入力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规定及时足额配套了5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占中央和省级补助规模的33.3%。同时,全面落实整合资金计划,在申报全国第三批小农水重点县时,编制了《(2011-2013年)瑞昌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方案》,明确了资金整合的依据、范围、方式和目标,并成立了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整合资金进行监管。
按照“一事一议”的政策要求,瑞昌市还抓住小农水重点县落户这一契机,市财政逐年增加“以奖代补”资金的奖补、扶持力度,起到“以点带面”、“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充分调动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在项目区小农水项目建设中,共投工投劳3.69万工日,折算完成投资442.5万元,农民筹资投劳资金占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投劳资金的比例达到方案的100.5%。
强化监督保质量
项目建设,质量是前提。瑞昌市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突出“严”、“实”、“好”、“快”、“亮”、“大”等六个字。将严管理、严程序、严验收等环节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把真抓实干贯穿项目建设整个过程中;把项目建设成领导满意、群众称赞、验收叫“好”的工程;争分夺秒、倒排工期、科学安排、抢抓进度,全力克服冬季施工各种困难,确保工期不推迟、不延后;打造精品工程、亮点工程,力争使一条条渠道、一座座堰坝成为贯穿田间地头的放心渠、结实坝,成为农业生产夺丰收的坚强后盾;切实加大施工单位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联系,维护好施工环境,保持良好施工素质,建好惠民工程。
我市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财务预决算和资产管理,有效规范了小农水重点县资金监管工作。做到“强化监理、政府、群众、社会”四级监督,各地因地制宜,摸索出一套符合自身实际的政府监管、社会监理、群众监督的管护监控体系。市水利局成立小农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根据实际情况,工程建成后,按灌区、灌片或行政村为单位组建农民用水协会,负责工程管护维养、用水管理等。2013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已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20个,实现了协会管理灌溉面积覆盖率100%。同时每村都聘请了农民义务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工作责任和监督水平。
截止2014年3月份,瑞昌市已基本完成石门、赛湖2座中型灌区和熊家垅1座小型灌区的改造任务,完成渠道整治201公里,渠道衬砌长度132公里,完成项目总投资1977.5万元,各级财政投资1535万元,自筹442.5万元。完成改造总灌溉面积6.79万亩,其中,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1.6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2万亩,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生产条件明显得到改善,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得以明显增强。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稳定,建设周期长,任重道远。瑞昌将举全市之力,统筹规划,精心部署,制定措施,强化监督,稳步推进,扎扎实实抓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质量优良,为全市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水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