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扶持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出实招
25.04.2014 13:46
本文来源: 农业厅
近日,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百佳”特色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瑞府办发【2014】15号),在农产品品牌特色创建中,进一步给予资金奖补,其中首创国家级、省级、九江市级名牌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首创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九江知名商标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首次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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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农业厅
25.04.2014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