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政协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陈小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精准扶贫工作,加快苏区振兴发展步伐,确保瑞金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近期,瑞金市政协对全市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
贫困现状——
近年来,瑞金市开展了具有特色的产业、教育、就业、搬迁、金融、保障等“六大扶贫工程”,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全市贫困人口7.8914万人,与2012年的贫困人口13.3603万人相比,两年减少5.4689万人,减幅率40.9%。然而,目前全市69.3738万人口中,贫困人口还有7.8914万人,贫困现状令人担忧。经调查,仅就全市49个贫困村而言,脱贫任务依然繁重,发展基础依然薄弱,公共服务依然滞后,脱贫群体增收压力依然较大。
问题及困难——
贫困对象界定不科学,精准识别不够精确。贫困户识别过程缺乏刚性标准,部分村干部对精准扶贫政策把握不准,扶贫对象难以界定。加之贫困人口和贫困户多由村干部决定,一些地方未严格执行贫困人员认定标准和评选程序,在确定贫困户时存在“关系户”“人情户”等现象。部分村干部只热衷于争取和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精准扶贫工作不重视,在贫困户建档立卡时有走过场现象,且市里“连心”工作队、乡镇包村干部也未进行严格核实,导致精准扶贫数据不精准。贫困户真实的收入难以确定,没有一个严格的统计方法来衡量。在入户调查过程中,部分农户不如实填报收入情况,造成少数较富裕户被纳入贫困户系统,还有部分真正的贫困户却没有被纳入进来。
贫困户主观脱贫意识差,发展意识不强。多数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观念陈旧落后,依然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安于现状,没有发展动力。部分贫困户不愿积极就业,不谋求发展,“等、靠、要”思想严重。受自然条件限制和农产品、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等因素影响,部分贫困户主动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不高。
产业扶贫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瑞金过去注重整乡整村连片推进扶贫工作,按照“一村一品”进行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各户的情况和产业发展需求不同,乡镇政府在引导方面没有针对一户一策、因户制宜、因地制宜,造成个别农户对扶持项目不感兴趣,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产业项目推进落实困难。同时,瑞金市涉农龙头企业较少,龙头企业对产业发展的带动辐射作用不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是“空架子”,吸纳带动贫困户作用不强。
资金投入滞后,影响精准帮扶的项目实施。一是由于财政困难造成地方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据调研,由于一直以来财力有限,加之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的制约,瑞金市农村特别是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仍然较为滞后。二是扶贫到户的扶持政策有待完善。目前出台的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对产业规模的要求与贫困户的自身能力、生产水平不相匹配。一些扶贫资源投向了实施效果相对明显的“大户”身上,而“大户”与贫困户之间利益链接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扶贫项目最终未能落实到贫困户。三是扶贫政策制度在设计和实施模式上不够合理。扶贫到户项目仅有搬迁扶贫、“雨露计划”,项目补助标准普遍偏低,农户还要自筹较多的资金才能把项目建成。由于贫困户缺乏配套资金,大多数贫困户无法享受到这些扶贫到户政策,很多扶贫政策就这样被农村有能力的富裕户占用。
现行的扶贫属“普惠式”,缺乏精准。当前在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中,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在贫困村改变环境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上,扶贫政策进村后就变成了“普惠式”的政策,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没有差别;在搬迁扶贫中,由于真正的贫困户缺乏搬迁的内在条件,搬迁移民中贫困户所占比例少之又少,于是出现了“扶富不扶贫”“扶贫对象瞄不准”“富人掏了穷人的腰包”等不良现象;技能培训与产业扶贫也是广覆盖、众受益,扶贫效果不佳。
意见建议——
瞄准贫困对象,切实做到“扶真贫”。对贫困户实行网络动态管理,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脱贫退出和返贫纳入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及时更换,应该纳入而没有纳入的要及时加进来。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有效衔接,对因智、因病、因残的特困户或“五保户”以及无发展潜力的对象,纳入惠民政策予以保障。对具备条件容易脱贫的对象,优先纳入脱贫计划,让其早日脱贫。根据建档立卡数据分析,对贫困户的贫困原因进行分类,因村、因户制宜研究制定精准扶贫计划,因人实施。
完善扶贫规划,确保精准扶贫有效推进。加紧与国家、省、市扶贫部门的对接,争取更多的扶贫项目进入上级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盘子,力争上级对瑞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社会事业等方面有更多的倾斜式帮扶。同时,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扶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确保瑞金市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在科学规划指导下有效推进。坚持城镇农村统筹规划,各乡镇、村要结合区域总体规划作出具体扶贫规划,做到上下衔接、协调推进。
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精准扶贫效果。一是建立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机制。当前,涉农资金多头下达、零敲碎打、平均用力、“天女散花”的现象仍然存在,尽管政府在整合统筹涉农资金上进行了一些尝试和探索,但受限于体制机制性障碍,成效并不明显,急需从更高的层面、更深的层次、更广的范围加以解决。瑞金市应对全市涉农资金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归并,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做大扶贫资金总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建立金融扶贫引导机制。当前,受行业性质所限,金融机构“嫌贫爱富”已成为一种不成文的做法,即使能够给贫困户贷款也是杯水车薪,很多贫困户因为缺少资金长期无法脱贫致富。市委、市政府应出台激励措施,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对贫困户的信贷支持。三是制定出台帮扶贫困户发展的到户扶持政策,明确与贫困户自身能力相适应的项目规模和扶持标准,针对贫困户经济实力弱、生产能力差、管理水平低的现状,不论发展大小,都能得到政府奖励,建立起小发展小补,大发展大补的激励扶持机制,调动贫困户发展生产源动力,解决贫困户难以享受到产业发展扶持问题。
坚持多管齐下,引领贫困户脱贫致富。脱贫致富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必须要选准致富路径,变“输血”为“造血”,否则会出现“一边扶贫、一边反弹”现象。通过采取“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互联网+精准扶贫”等模式,因地制宜地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扶贫先扶智,发挥贫困户主体作用,激发贫困户致富愿望,建立惠农政策激励机制,实行以奖代补,鼓励贫困户发展生产。一方面要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另一方面坚持抓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其自主“造血”功能。加大对现代农业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引导农户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格局,促进贫困户产业发展、效益提升。还要充分发挥“连心”工作队优势,积极调动各级干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加大监督考核,从严落实责任。制定瑞金市《精准扶贫考核管理办法》,把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情况作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从严落实扶贫责任考核问责制。市“精准办”加强对各乡镇扶贫工作的指导和扶贫专干的培训、考核,确保扶贫专干能够全面掌握相关政策,专事专干,指导各村开展好扶贫工作。由监察局牵头,发改、财政、审计以及“两办”督查室等部门参与成立相应的监督工作组,加强对扶贫工作督查和扶贫资金监管,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尽快见实效。 (作者系瑞金市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