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再确婚证 为群众重解难题

13.05.2014  18:35
  

      日前,樟树市观上镇巷里村熊女士赶到樟树市档案馆,为儿子夫妇生第二胎查找其结婚证明材料,两次来馆终于破解难题。

当时根据熊女士提供的情况,接待人员为其找到了结婚证并复印加盖证明章。当熊女士拿去镇民政所报批时,该所人员看到她的证明件上并未注明落款的年月日,认为不好认定,担心最后通不过市计生委审批,就帮她假设了1978年某个日期后开具相关材料,并要她请档案馆补填一下,她再次来到档案馆请求办理。市档案馆工作人员认为原件无日期这是当时民政所工作人员的粗心,依据《档案法》,对漏填的时间档案馆不能补填,要确切证明结婚状况还可根据结婚证后所附的介绍信。馆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为其重调材料,果然在该卷查到熊女士当年的结婚介绍信所填具的时间是1978年12月28日,原件的字迹效果具有充分的法律证明效力,这就完全可以确信此对夫妇结婚时间应是在此日以后。有了这些复印证明后,熊女士孩子才通过层层报批手续。

通过这件小事,说明档案工作无巨细,关乎民生,有时就是多一点热心、细心,就可能尽快地帮群众解决其根本无法解决的难题。

 

樟树市档案局  卢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