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配置酒生产企业和含铝添加剂使用企业实施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配置酒生产企业和含铝添加剂
使用企业实施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5〕3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配置酒、月饼等糕点生产企业监管,整顿和规范节日市场秩序,近期,省局组织对配置酒生产企业和含铝添加剂使用企业实施了飞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分四个组,对南昌市、宜春市、吉安市、抚州市等四个设区市辖区内的江西帝缘食品有限公司等16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了飞行检查,其中配制酒生产企业10家,面包、月饼等糕点生产企业4家,其它企业2家。现场检查时,有9家生产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二、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
此次飞行检查发现问题具体见附件《飞行检查情况通报表》。主要存在问题有:
一是部分食品生产企业涉嫌超生产许可范围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
二是部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意识不高。一些企业负责人质量意识淡薄,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原材料进厂检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能够很好落实。
检查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如下:
(一)樟树市利和德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涉嫌超生产许可范围生产,成品库发现标识为精灵蓓灵的初生婴儿葡萄糖、婴幼儿葡萄糖系列固体饮料(规格为500G,生产批号为20150802)共计八箱,每箱40罐。仓库检查发现标识为精灵蓓灵的198箱(每箱18罐))营养米粉包装罐(产品类别为婴幼儿辅助食品,制造商为江西光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二)江西汇发实业有限公司:该企业涉嫌无证生产及制假。该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查获大量标识为汇发的儿童壮骨增高咀嚼片、中老年骨增高咀嚼片、七星茶清清宝的制造商樟树市利和德食品有限公司的包装盒。
(三)江西五壶醇酒业有限公司:一是现场检查发现企业不符合GB14881情况严重,洗手更衣等设备设施未启用,洗瓶间等工作区域卫生状况较差;二是召回产品未及时处理而是与成品混堆在企业成品库内;三是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涉嫌委托备案违规。在该企业包装材料库内现场查获标识为四川泸州泸川酒厂和四川成都天宫酒业两家企业四个品种的标识4500余份,企业仅提供与四川泸州泸川酒厂的委托加工协议(未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飞行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樟树市利和德食品有限公司、江西汇发实业有限公司、江西五壶醇酒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由移交的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和所在地市局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并书面定期向省局报告案件进展情况,直至结案。
(二)责令限期整改。对飞行检查中发现存在其它问题的企业如宜春市壹加壹食品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企业,由所在地市局督促属地监管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情况报告于9月15日前统一报省局食品生产处。
(三)加强日常监管。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举一反三,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出厂检验关,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要强化对配制酒生产企业、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对已停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属地监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如实记录停产时间和巡查时间,督促企业落实停产和复产报告制度。对连续停产一年以上企业要及时向原发证单位提出重新现场核查的申请。
(四)开展月饼等重点节日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工作。2015年中秋节即将来临,各级食品监管部门要开展月饼等重点节日食品的专项监督工作,督促月饼生产企业加强质量自管自控,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月饼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坚决防范和打击用陈旧原料或回收月饼生产加工月饼违法行为。
(五)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市、县两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和曝光力度,对拒不整改的食品生产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情况严重者要及时提交省局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未获生产许可证的,要建议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取缔。省局将不定期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跟踪检查、突击检查或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并全省通报,进一步促进全省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报。
附件: 配置酒生产企业及含铝添加剂使用企业飞行检查情况表.doc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