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最高可罚2000万元
29.11.2014 12:05
本文来源: 中国南昌
增加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终身禁令”、对事故主要负责人按年收入比例罚款,最高罚80%;对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开“高额罚单”,最高达2000万元……新的《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昨天,南昌市西湖区在象山文化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咨询日" >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普法宣传让市民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
新法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最低20万元,最高2000万元。
同时,新法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张强 记者 吴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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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2014 12:05
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公告
(赣国土资网交地[2018]XJ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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