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赋予监管部门强制执行权力
26.02.2014 20:10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今天(25日)被提请审议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增强监管执行力。
草案适当扩大了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对象范围,增加规定可以查封、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以及可以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
针对实践中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但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等决定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为确保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草案在严格适用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赋予监管部门相应的强制执行权,规定监管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依法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记者陈丽平)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26.02.2014 20:10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培育‘赣事’好商量品牌,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政协新闻网
解决烦心事 笑迎高铁来
●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
姚增科走访调研省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
本报讯 9 月4 日,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