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园林城市什么样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可以说是国家园林城市的“升级版”,既是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国家园林城市内涵的深化和拓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功能的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水平的提升、城市为民服务水平的提升。在1月29日召开的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新闻通气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赵泽生这样描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首次命名了徐州等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自199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至今,全国约有半数城市获评国家园林城市,212个县城、47个镇被授予国家园林县城、城镇称号。20余年来,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绩斐然,全国城市园林绿地总量大幅增长,城市绿地总量增加了4.7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升了6.3倍,城市公园面积增长了8倍。60%以上的城市建立了绿线管制和公示制度,大部分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接近或超过80%。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园林绿化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的基础作用逐渐显现,“升级版”国家园林城市应运而生。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初衷,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不谋而合。
200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2006年,深圳成为首个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示范城市;200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选择青岛、南京、扬州、苏州、昆山等11个城市作为创建试点;2012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出台,形成了遥感测评、专家实地考查、第三方调查评估、市民满意度调查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立体考核评估办法……经过10余年的探索实践,徐州、苏州、昆山、寿光、珠海、南宁、宝鸡7个城市成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创建活动启动10余年后,才有7个城市获评,可见标准之严格、评审之谨慎。到底什么样的城市才能入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7个样本城市给出了答案。
全面实施生态修复,提升城市生态功能的城市。宝鸡市实施了北坡、南塬等城市山体修复;南宁市实施了可利江、良庆河等城市水体综合整治和修复;寿光市对城市湿地进行了系统修复,建成了左岸绿洲、东方绿洲、洰淀湖等多个湿地公园;徐州市对城市采矿宕口、塌陷地进行了全面修复。
拓展绿色公共空间,提高宜居品质的城市。昆山市形成了水、路、绿三网并行的绿化新模式;珠海市建成了小、多、匀的社区公园网络,把284个社区公园建到市民家门口,保障市民出行500米、步行10分钟即可到达免费公园。
构建绿色生态网络,统筹城乡协同发展的城市。以苏州市为依托的江苏省环太湖绿廊规划,使城市内部的水系、园林绿地同城市外围的山林、河湖、湿地等形成了完整的生态网络体系。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更加突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大气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绿色出行分担率、黑臭水体治理、水体水质达标率、自然降水回渗率、热岛指数、林荫停车场建设等都包含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中。”赵泽生介绍说。
“结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将继续努力,把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向深入。”赵泽生说。加强顶层设计,提高创建工作的系统性。树立系统思维,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各个环节,综合考虑人民需求、城市定位、文化特色等多种因素,兼顾园林绿化、人居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城市安全、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总结各地成功经验,汇集各地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意见和建议,对创建指标和评估考核办法进行全面优化。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6.02.01 记者 林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