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国家日前正式批复《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标志着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
●成为我省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后的第三个国家战略
●也是我省第一个全境列入的国家战略
★示范定位: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大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科学开发典范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区
★阶段目标:到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20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六大任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行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方式、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创新体制机制
11月20日,从省发改委传来关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喜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日前正式批复《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作为我国首批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之一,《实施方案》的获批,标志着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我省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包含38个县、市、区)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包含54个县、市、区)后的第三个国家战略,也是我省第一个全境列入的国家战略。
《实施方案》提出六大任务
江西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生态区位重要,当前正处于加速发展的爬坡期、全面小康的攻坚期、生态建设的提升期。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对于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绿色崛起,巩固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屏障、支撑长江经济带建设,推动发展方式向绿色循环低碳转变、提高资源高效清洁利用水平,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均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提出了示范定位、阶段目标、六大任务,以及重点工程和行动计划等。示范定位: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率先走出一条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新路子,成为中部地区绿色崛起的排头兵和示范区;大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科学开发典范区,积极探索大湖流域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模式,走出一条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之路;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区,深入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不断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和长效机制。阶段目标:到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20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六大任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行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方式、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创新体制机制。
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范本
省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国家将在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重大项目工程、中央财政资金等方面对江西予以倾斜支持,并启动我省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与推进,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我省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突出的战略地位,努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保护和建设好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范本。(记者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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