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九寨生态温泉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09.07.2014  13:12

鉴于县城规划调整,经县政府批准,决定收回石城县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3日竞得的九寨生态温泉项目约26.78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望石城县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有关土地手续到我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逾期不办,我局直接予以注销。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石城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