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强奸邻居幼女获刑5年6个月 用金钱引诱

15.05.2015  12:50

  南海网海口5月1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吕莹玉)海口男子冯某,即将年过古稀,却在明知他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用金钱引诱的方式,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2015年1月7日冯某因犯强奸罪被逮捕。5月14日,南海网记者获悉,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近日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冯某与被害人小菊(化名)一家是邻居关系,小菊的父亲和母亲都患有疾病,家庭生活困难。被害人小菊时常会去冯某的家中玩,冯某偶尔会给小菊一、二十元的零花钱,使被害人小菊对被告人冯某怀有信任感和亲近感。在平时的交往中,冯某知道被害人小菊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2014年9月的一天中午,被害人小菊来到冯某的家中玩。冯某与被害人小菊谈婚论嫁之事,冯某问小菊是否愿意嫁给他,小菊也不懂嫁给他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好玩,就回答说愿意。冯某遂将被害人小菊的裤子脱掉,随后也脱掉自己的裤子和内裤,把小菊压在家中的睡床上,摸小菊的胸部和下身,并强行与小菊发生关系,但未能成功。事后,冯某给被害人小菊二十元钱让其离开。此后至2014年11月期间,冯某又在其家中的床上,以同样的方式与被害人小菊发生三次性关系。2014年11月30日,冯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后到案。经医生检查,被害人小菊的处女膜已破裂。

  美兰法院认为,冯某明知被害人小菊不满十四周岁,而用金钱引诱小菊,与被害人小菊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一审依法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