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甫祥:众多农户“被贷款”需要一个真相

14.07.2015  13:07

  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的很多农民发现,自己竟然莫名其妙背上了贷款且逾期未还,很多人因为担心自己遭遇同样的事情,纷纷到当地人民银行排队查询。近日,记者赶赴当地调查,得知银监部门已经责成天镇县信用联社自查。当地警方表示,已有50多人因“被贷款”前来报案,但尚未立案。(7月13日《京华时报》)

  目前当地警方尚未立案,县信用联社的自查亦暂无结果。但据记者初步调查情况来看,这是一起涉及农户众多、影响面大的事件:仅在7月7日至8日两天的采访中,反映“被贷款”的人数过百,“被贷款”数额从2000元至80万元不等,总额逾1000万元。而据该县人行负责受理农户查询的某工作人员透露,现已有数百位农户表示自己被冒名贷款。相信这还并不是最终数字。随着这起事件的水落石出,涉及金额很可能高达数千万甚至上亿元。

  眼下这起事件已在当地农户中造成恐慌。若“被贷款”逾期,其个人将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今后无法贷款。一旦经诉讼程序被法院系统认定,其出行,出国都会受到牵连,甚至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也会被划走抵账。据悉,为了核实自己是否被冒名贷款,当地众多农户蜂拥前往银行查询,目前预约查询的时间已排到明年元月以后。根据县人行提供的数据,从去年3月至今年7月8日,人行已为4000名农民查询了个人信用报告,今年内还将为近5000名农民进行查询。

  与当地农户查询个人征信情况的热度相比,当地相关部门却是相当一致的保持缄默,“”得出奇:县人行某负责人声称“只负责查询,其他一概不管”;县信用联社大门紧闭,办公电话无人接。门卫甚至禁止记者进入该社办公大楼,要求记者直接去找基层信用社;银监局办事处表示,此事“需公安机关处理”;而县公安局一警官则以单笔数额都不到100万为由,一句“这个还得靠联社自查”就把记者打发了。

  这一“”一“”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蹊跷?这起事件涉及人数众多,涉及金额巨大、事发县信用联社下属的城关镇、米薪关镇、三十里铺乡、南河堡乡、张西河乡等多地乡镇信用社,显然不是一起孤立的小概率事件。按理说省市一级的联合调查早该启动了,却为何眼下众多部门都对此打起了“太极”,把核实的责任都推脱到事发金融单位的“自查”上?该县这起冒名贷款事件起始于2010年初,整整5年半时间,长长的一串名单,要说县信用联社毫不知情,不知谁人能信?若靠它能“自查”,还能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吗?

  要说这么多的贷款频频被人冒名贷用,显然意味着这是一块“唐僧肉”,而被冒名者均系农民,则显示这类贷款与农民身份有关。笔者百度天镇县,显示这是一个农业人口占比84.5%、被列入燕山-太行山连片特困地区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而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扶贫、开发性专项贷款的管理办法,对于贫困户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有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项目。将享受扶贫贴息贷款。即使是一般扶贫贷款,也将享受基准利率不上浮和按半年收息的优惠政策。看来,这事有点名目了:很可能是有人盯上了扶贫开发贷款这块大大的“蛋糕”。

  更大的问题在于:如果事实如此,那么,是谁玩起了把国家扶贫开发资金挪作它用的“乾坤大挪移”?又是谁在享用侵占农村贫困户利益的“鸠占鹊巢”?从冒名贷款事发成片乡镇的情况来看,当然不排除权钱交易、让不属扶贫贷款发放对象的企业及个人违规享受贴息或低息优惠。但亦可能是,当地处于GDP政绩冲动,为了扶持本地企业发展,默许当地信用社违规发放扶贫贷款。最可能出现的情况则是政绩冲动下的违规行为与权钱交易中的腐败黑幕交织其间。至于是否如此,有待真相逐步浮出水面。

  若无违规,何须冒名?既然冒名,必然违规。无论上述哪种情况,其后果都是不堪的:一是造成了国家扶贫开发资金的大量流失。一方面急需资金的农户或因信用社无资金可贷或因被冒名而无法贷款,致使好钢不能用在刀刃上。另一方面违规发放的资金很可能因企业效益不佳成为“死账”。二是构成了对政府公信力及农民利益的双重损害。某些始作俑者可能认为农户需要贷款及出国者均不多,冒名贷款不易察觉,“暗渡陈仓”把握很大,到期贷款一还就一了百了。殊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当地眼下大规模的征信查询风潮,既显示了农户面临“被贷款”时的无助,更是对当地政府公信力的一种消减。

  众多农户“被贷款”需要一个真相。还原真相,需要双管齐下:一是省市一级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该县,将此事件的来龙去脉查清楚。其实,贷款需要签名,只要核查贷款协议中的签名真伪,真假立马可现;二是当地警方立案受理。实际上,这起事件合计总金额已经远超百万,早已达到立案标准。所谓需要“单笔数额超过100万”之说,不过是一种“托词”罢了。

  厘清天镇县众多农户“被贷款”一事,不仅可以还农民一个清白,更事关国家战略扶贫资金的安全。对违规发放的扶贫资金,应悉数收回,其利息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收取;对触犯党纪国法的有关责任人,应依法追责。对此,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