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甫祥:过街天桥不过街只为对称美观?
天桥是路口或交通繁忙路线的上跨桥,协助行人过马路用的,能保证行人的通行安全。可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卫星路天桥却让人很无奈,“想去卫星路南侧,要先横穿马路,然后才能上天桥,这太危险,天桥没起到应有的作用啊!”长春市民刘先生说。(7月26日《新文化报》)
众所周知,过街天桥的作用在于协助行人穿越街道,以实现人车分流,从而最大化的确保交通通畅及行人安全。但坐落在该市前进大街与卫星路交汇处的互通式立交桥,却没有横跨卫星路机动车道。行人欲上天桥,须先横穿卫星路,被市民调侃为“不过街的过街天桥”。
尤其危险的是,由于路口为互通式,并没有设置信号灯,而行人只能在车流变小的时候,快步跑过卫星路。因为卫星路南侧有一个大型超市,此天桥成为当地市民每天必经之道。这样,若每天至少一次往返,来回则需两次横穿卫星路,大大增加了安全隐患。
同时,天桥入口亦没有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任何一个残疾人,若想凭一己之力,先穿过卫星路,再登上数十台阶,从而上天桥、过轻轨,来到轻轨南侧,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对此,长春市残疾工作人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城市新建公共设施应与无障碍设施同步。显然,此天桥的决策者这方面亦颇欠思量。
根据记者现场查看,卫星路属交通要道,车流量既大,车速亦快。加上没有信号灯,行人横穿有着相当的危险性。笔者就不解了:既然在此处兴建过街天桥,何以不横跨卫星路呢?是决策者不熟知地形地貌,还是此举另有考量呢?
笔者从中实在看不出子丑寅卯。不过,按记者的实地考察及市民的反馈,还是多少露出些端倪来:卫星路共有两座天桥,均跨越轻轨,却没有一座横跨卫星路机动车道。看来,兴建天桥,莫非只是为保轻轨畅通?另外,如此短的距离何以设计两座天桥?处于何种考虑?按市民的感观,两座天桥挨得这么近,又设计成对称的样子,看着挺好看的。若这真是决策者的初衷,难道这耗资不菲的两座天桥,除了与轻轨配套外,之所以不覆盖卫星路,仅仅是出于对称美观,以此增添城市的亮色?
我们当然不反对在城市建筑设计中注重对称美观,但其适用性永远应放在第一位。适用而不美观,固然有损城市形象;但美观而不适用,更是城市建设的大忌。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显然应当恪守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满足市民需求始终置于首要地位。譬如,貌似眼前这两座天桥,华而不实,既没有考虑普通市民的便捷安全,更没有顾及残疾人的出行需求。如果说天桥仅为轻轨而修,那决策者的全局观念则更要打一个大大的折扣了。因此,这两座不能过街的天桥,与其说它是惠民利民的互通立交天桥,倒不如说是两座仅供欣赏的对称雕塑更为恰当。
据悉,就在本月22日,长春市建委刚刚召开了媒体通气会,通报该市“两横三纵”快速路的建设进度。其中已完工的8座天桥,就包括前进大街卫星路互通立交天桥。笔者赞赏长春市城市建设的大手笔,期待在弥补上述天桥的功能性缺陷上,照样显示出此种气魄。同时,希望该市今后在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过程中,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了以人为本这个出发点。否则,过街天桥不过街的窘况还会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