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超标电动车上牌今日截止 符合条件新车仍可上牌

30.11.2016  17:04

  市交管局:9月至今已有50万辆电动车登记

  今天是超标电动车上牌最后一天。昨日,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据统计,9月1日《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截至11月29日,南昌市83个电动车上牌点共办理注册登记电动车50多万辆。另外,记者获悉,此次不会因为还有电动车未办理上牌而延期。从12月1日起,对本条例实施前购置的未纳入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登记,但上牌点仍会保留,为新购电动车的车主提供上牌服务。

  已有50多万辆电动车上牌

  昨日,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9月1日《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截至11月29日,南昌市83个电动车上牌点共办理注册登记电动车50多万辆,加上之前南昌市的上牌电动车40多万辆,目前,全市已有90多万辆电动车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

  “最后一个星期成了上牌高峰,7天时间共为5万多辆电动车办理了注册登记的手续。”市交管局民警告诉记者:“很多市民选择周一到周五去上牌,他们误以为双休日上牌点不上班,其实不然,双休日上牌点照常上班且上牌者少。

   83个上牌点仍将保留

  “因为以后还有要新购电动车的市民,所以目前决定将83个电动车上牌点保留。”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另外,南昌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从12月1日起,对本条例实施前购置的未纳入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登记,交管部门不会对此进行延期。记者了解到,根据《条例》规定:本条例实施前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九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即将临近规定期限,同时,对本条例实施前购置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或者合格证遗失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不再予以登记。

   新购电动车须30日内上牌

  此外,新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可持购车证明在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临时通行;驾驶未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将责令其补办登记手续,并处30元罚款。

  上牌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的证明、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历的证明、车辆出厂的合格证。

  记者还获悉,有的市民因为是外地户籍, 来南昌工作时间不长,所以还没有居住证,也就办不了上牌手续,只有等证件齐全才能上牌。

  交警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因购的电动自行车未纳入省产品目录无法在本市登记的,可以依法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换货。

  (首席记者 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