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浙江省示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创建办法》
09.06.2014 12:09
本文来源: 商务厅
《创建办法》围绕创建培育一批优秀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并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提出了申报的资格条件,规定了认定程序,明确了相关扶持措施和监督管理办法。《创建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各地树立发展标杆,带动地区电子商务发展,也意味着我省“示范城市-省级示范县(市、区)-示范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的多级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初步成形。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创建办法》,开展2014年度示范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的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创建引领带动全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电商处供稿) (浙商务联发〔2014〕54号)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示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创建办法》的通知 附件:《浙江省示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创建办法》
本文来源: 商务厅
09.06.2014 12:09
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工商联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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