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老电影放映员入城乡养老保险 享生活补助

02.12.2014  11:02

  12月1日,记者采访获悉,为解决原乡镇的电影放映员生活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新余市将老放映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部分老放映员还将获得生活补助。

  据了解,凡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效证明文件,目前仍是江西省户籍的人员都将纳入解决范围,但后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买断”人员,或因刑事犯罪、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受到开除或辞退处分的人员除外。

  老放映员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后,根据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年限,按月发放生活补助,每月补助20元。如某放映员从事放映工作15年,年满60周岁后,每月发放生活补贴为15年×20元=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