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对拟提任副处及以上干部“凡提必核”
中共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2月2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国家电网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15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中央要求,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国家电网公司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准确把握中央巡视组各项要求,明确整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巡视反馈意见,周密部署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学习中央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国有企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对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在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年中工作会议上,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刘振亚作了《关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报告》,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了进一步动员和部署,明确整改的重点问题、工作思路和具体要求;同时,会上通报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把公司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了狠抓整改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巡视组反馈意见第二天,公司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成立了由纪检组监察局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整改工作组,细化任务分工,深入分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了15个方面、35项整改措施、154项整改任务,明确了每项任务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落实单位。公司系统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完成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三是落实整改责任。对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公司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刘振亚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分管工作的问题整改。公司纪检组监察局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明确公司党组和总部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具体任务。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刘振亚为公司系统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党组成员为分管部门讲专题党课,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讲专题党课,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单位对照反馈意见自查整改问题180个,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778项。
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督导机制,强化对整改落实的监督和问责。公司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任务要求,检查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总部相关部门强化检查指导、过程跟踪和考核评价,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践行“三严三实”,高标准、严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一个一个问题剖析,一条一条措施研究,挂牌督办、对账销号、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 坚持党的集体领导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和《总部“三重一大”决策主要事项》,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程序进行梳理分析,明确33项集体决策主要事项和4项基本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作用,会前深入研究、充分酝酿,会上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防范决策风险。今年上半年,公司召开党组会26次,集体研究部署79项重点工作。严格执行职代会制度,发挥民主管理作用,关系电网发展、经营管理、依法治企、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审议。
发挥党组(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国资委规范董事会建设要求,修订《中共国家电网公司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各级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促进党建责任制落实,发挥好国有企业党的政治优势。
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并印发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健全组织体系、培养骨干队伍、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载体的措施和要求。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基层政工干部队伍建设。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基层党支部党员数量庞大、无法正常开展组织活动问题,7月底前已对原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党支部进行优化调整,新成立466个党支部,每个支部平均党员人数34名。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公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制度和办法,明确了会前准备、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整改、上级党组织指导等方式方法,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根据《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央关于县以上党的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2. 深入落实主体责任
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一同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完善责任分解、承诺背书、逐级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党组(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作为干部廉政审核、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进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围绕增强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法治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履职能力,分级分批开展公司系统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确保年内实现轮训全覆盖。
严格主体责任履行。建立各级党组(党委)定期向上级党组(党委)和纪检组(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听取同级纪检组(纪委)工作汇报,支持和保障纪检组(纪委)聚焦主业、履行监督职责。建立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制度,明确了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向公司党组、纪检组报告的具体要求。巡视整改期间,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835次。
3. 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主业主责,制定并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具体措施,实现了公司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基本做到二级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专职,公司纪检组监察局4个处室全部具备纪律审查职能。实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三项谈话”、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将巡视反馈问题及纪律审查、依法治企综合检查发现问题作为防控重点,综合发挥业务部门专业优势,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采购、财务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协同监督。整改期间,公司系统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议482次,形成监督情况报告1821份、整改意见书519份、整改报告357份。
认真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合理调配办案力量,既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又关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共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巡视期间,公司共查实问题10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人;发现管理性问题156件,给予组织处理178人。其中,公司收到巡视组移交的三批信访件,查实问题6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人;发现管理性问题79件,给予组织处理119人;对群众利益诉求信访件逐一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前全部办结,并向巡视组作了汇报。整改期间,对巡视组移交的第四批廉政方面信访件,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经查,发现违纪问题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发现违规问题2件,给予组织处理2人。
严格防控廉政风险。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深化改革、依法治企、强化管理全面融合。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日常监管,健全抓早抓小机制,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提醒、教育和查处。坚持每季度进行信访件及风险隐患排查分析,针对腐败问题易发环节和岗位,开展廉政风险预警及防控工作。整改期间,针对巡视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及时预警处置廉政风险343个。强化协同办案机制建设,建立查办纪律审查工作专家库,对信访件和问题线索严查深究,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
4. 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修订公司党组《关于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关于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完善公司选人用人工作流程,明确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要求,强化酝酿和征求意见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按组织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做到各级干部选任程序完备,后备干部产生程序明确。加强选人用人监督管理,坚持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坚持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凡提必听”、干部档案“凡提必查”,确保“三龄两历一身份”(“三龄”指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指学历、履历,“一身份”指干部身份)清楚、真实、准确。公司已按巡视组要求做到纪检组长参加人事工作初始酝酿。 印发公司《拟提拔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工作操作规程》,对公司系统拟提任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实行“凡提必核”,目前已核查658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拔”。 组织各单位对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利用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抽查,对未经审批越级提拔、破格提拔的坚决予以纠正,严肃追究责任。印发《关于对2014年“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集中倒查的通知》,对公司系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撤销行政职务及以上处分的科级以上干部,开展选拔任用过程集中倒查,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引以为鉴。
5.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统筹不同地区干部经历、年龄、专业等情况,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使用更加注重基层和生产一线,更加注重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的地方,合理使用不同地区、不同专业干部。强化后备干部队伍管理,更加注重后备干部地区平衡;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推荐产生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开展专项考察。
6. 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
坚持从严从紧原则,修订《公司党组管理领导干部职务名称表》,明确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职数,大力整治各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规格提拔干部、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加强岗位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处级、科级干部管理职数,规范干部管理;管理岗位超编的,制定超编岗位压缩计划,将超编人员补充至生产一线岗位。严格执行公司机构编制管理要求,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方案》和公司批复机构定员方案,强化机构编制的审批核准和监督执行,实现“三定”管理全覆盖。
7. 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政策
修订公司《关于二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退二线人员的任职年龄标准。加强对退二线干部管理,严禁退二线干部在外兼职和经商办企业。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到龄次月办理退休手续。目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除个别按照国家规定可暂缓退休的人员外,公司党组管理的73名到龄二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全部办理退休手续。
8. 严格领导干部交流管理
修订公司《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明确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8年一般应进行交流;严格落实重要关键岗位人员交流有关规定;同一干部不宜频繁交流;同一单位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跨单位交流,每次交流干部的数量一般不超过领导班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制定公司《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防止任人唯亲问题出现。
9.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
进一步明确各级干部提拔需满足的资格条件,规定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1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更加重视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干部提任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注重让干部“墩墩苗”,在基层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成长。
10. 严格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对各级企业负责人薪酬作出明确规定,严禁超出上级单位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薪酬,除国家另有规定并经公司审核同意外,严禁领取年度薪酬核定方案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严禁为企业负责人出资缴纳应当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各种税费,严禁超标准为企业负责人建立企业年金、购买商业性保险;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严禁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消费,严禁用公款支付履行工作职责之外、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严禁领导干部兼职领取报酬,严禁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吃空饷”。
11. 严格规范员工管理
强化招聘制度落实。科学编制招聘计划,严格规范招聘过程管理。按照公司《招聘高等学校毕业生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条件、标准和程序,杜绝招聘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行为,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考核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笔(机)试、面试等关键环节,并对人选签字确认。严格执行公司招聘毕业生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要求。严格执行跨地市、县公司人员调动标准和条件,激励优秀员工向生产一线、供电所流动。严格领导干部家属调动管理,加强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全面完成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设,落实薪酬福利管理负面清单制度。
(二)严肃查处权力寻租、奢侈浪费及靠电吃电行为
1. 坚决杜绝权力寻租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公司《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等14项反腐倡廉通用制度,严明纪律要求。建设廉政教育基地,搭建纪检监察业务信息化平台,广泛开展廉洁文化“四进”(进班子、进部室、进班组、进家庭)活动,组织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强化“干事、干净”理念。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从涉案单位、涉案人员、涉案领域、案件性质等多个维度,深入分析公司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典型性和层次性,组织开展案例遴选,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精心编写警示教育读本,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强化省公司监督管理责任,规范工程发包、分包程序,杜绝利用职权人为干预。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电网建设合格分包商名录,严格分包队伍准入管理。组织基建工程项目自查自纠,开展电网工程项目许可制度执行和分包管理专项检查,解决建设程序、合同管理、设计评审、工程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无证承揽工程、违规分包问题。
加强招投标过程管控。对招投标活动中的廉政风险进行深入排查,修订完善招标采购管理细则,加强招投标关键环节规范管理和全过程管控,严格执行招标采购标准和操作流程,规范开展发标、评标、定标工作,防止人为干预招标采购过程。加强招标采购计划管理,明确非招标采购的适用范围、采购方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个别专家操纵评标结果等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严格专家抽取和审核程序,优化专家库结构,建立专家履责评价考核机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对招标采购相关文书实行签字背书、永久追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采购电子化、全覆盖。强化供应商管理,加大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力度,对存在行贿、严重不诚信等不正当行为的供应商依法依规处理。进一步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审核、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等工作。
2. 坚持勤俭办企业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企业,杜绝大手大脚、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司会议管理、接待工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制度和办法,开展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公务用车等业务管理自查自纠,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禁公款送礼、奢侈浪费等行为,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招待费;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杜绝公车私用;严格小型基建项目立项和管理。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7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人、组织处理77人。
开展培训疗养服务机构清理整顿。严格执行中央推进培训疗养服务机构改革工作总体部署,按时完成培训疗养服务机构改革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疗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培训疗养服务机构全面排查,进一步精简整合,目前已减少21家(关停3家,转变使用用途18家)。严格执行公司小型基建、非生产性技改、大修等管理办法,坚决杜绝违规建设、超标准超范围建设、豪华装修等问题。加强培训疗养服务机构日常管理,降低运营维护成本。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专家公寓管理使用问题,严肃认真整改,严格规范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使用效率。严格落实国资委和公司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对有关物品作为固定资产规范入账、造册管理,制定并落实依法评估、公开转让的处置方案,保证操作依法合规。
3. 着力解决靠电吃电问题
强化营业窗口建设。严格执行“一口对外、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要求,对一线窗口服务人员,开展以工作标准、纪律规定、业务流程等为重点的专项培训,累计培训10.7万人,培训覆盖率100%,增强了服务意识,提升了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规范业扩报装管理。按照规范、透明、便捷、高效原则,修订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公开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简化业扩报装手续,提高办电效率,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客户满意度。加快营配调信息贯通和业务融合,优化服务流程,缩短业扩报装和停电时间。依托公司运营监测(控)中心,开展业扩报装运转情况监测,建立定期发布机制,有效解决关键环节执行合规性、完成工作及时性等方面问题。上半年95598电话累计回访高压新装增容业务8.8万个,回访客户满意率99.8%。
严格供电服务监督检查。通过核实客户投诉,走访城乡居民客户、暗访供电所和营业厅、回访新报装客户等方式,今年累计开展3281次明察暗访,检查营业厅10887个,严肃查处靠电吃电等损害客户利益的问题。加强95598业务管理,修订公司《95598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全过程、全天候在线监测和预警,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加强客户投诉跨专业闭环管理,开展投诉挂牌督办,重点督办典型投诉187件,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业扩报装超时限、故障报修不及时、窗口服务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巡视和整改期间,查处供电营销领域违规违纪问题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20人。
(三)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1.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全面梳理排查公司对外资产处置、内部资产整合工作情况,加强资产处置管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利益输送方面的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公司总部及各单位对照国家法规制度及公司内控规定,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处置、资产产权交易等领域进行了全面自查,排查关键控制点2459个,涉及资产并购和产权转让事项1688项。全面排查公司系统内部涉及直属产业单位的地块、酒店、房产项目整合情况,狠抓评估机构资质、评价报告审核、进场交易、定价控制、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对近年来公司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的多经企业和集体资产处置评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加强国有资产流转全过程管控,确保了依法合规操作。
2. 强化集体企业财务管理
深化集体企业改革,严把清产核资、资产处置关键环节。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统一规范集体企业会计核算,完善财务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集体企业预算和资金规范管理,优化完善集体企业财务制度体系。严格财务收支管控,清理规范银行账户,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支付审批规定。推进集体企业财务管控平台建设,规范主业与集体企业财务关系,严禁主业单位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集体企业转嫁支出。
3. 强化境外资产资金管理
全面排查境外资产资金管理风险,认真梳理境外输电网项目、能源网项目、绿地项目、EPC项目等境外投资,从制度建设、管理模式、决策程序、业务流程、资产资金管理和运营效益等方面进行检查分析,消除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格执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公司资金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国资委境外资产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完善境外项目在线管理平台,强化境外投资并购、资产运营、工程建设等业务全过程风险管控,确保境外资产和资金安全。
三、践行“三严三实”,健全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将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立足标本兼治,坚持从严从实,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提升,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
(一)把“三严三实”贯穿始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锻炼,使“三严三实”成为各级领导干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对电网发展、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消除管理出血点、发热点。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强化问题整改和立规执纪,努力在提升素质、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上见实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落实国家配套政策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确保公司安全健康发展。
(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行为。
(三)强化依法治企、以德育企。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按照公司“三全五依”(全员守法、全面覆盖、全程管控,依法治理、依法决策、依法运营、依法监督、依法维权)法治企业建设要求,把依法治企、以德育企全面融入公司管理,贯穿各层级、各专业、各岗位。要认真执行《法治企业行为指引—领导班子分册》,编制完成企业(法人)、专业管理人员、基层职工分册。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肃查处“四违”问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提高道德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执行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职工队伍,形成风清气正、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整改落实,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着力构建从源头上防止问题产生的机制和制度。强化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法律等部门协同监督作用,做到自上而下、系统严密、管控有力。完善公司通用制度体系,扎实做好中央各项规定和要求的细化落实工作,严格制度执行,增强制度约束力,打造不能腐的笼子,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企业。把整改落实与作风建设同步推进,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
国家电网公司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工作要求,以坚定的党性、坚决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6023853;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国家电网公司纪检组监察局;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