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帮人安排工作为由诈骗 二审改判刑期减半年

20.10.2014  17:53

  男子郭久军以帮助他人安排工作为由诈骗获刑。此后其提出上诉,称证人所称其收钱之时,其在外地参加婚礼。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认定数额有误,改判郭久军有期徒刑10年半。

  男子郭久军今年34岁。据一审法院认定,2012年2月至7月,郭久军虚构能帮助被害人高某的女儿进入国家发改委工作的事实,在明知已无法办理的情况下,仍以办事需要费用为由,骗取高某汇款73万元,现金10万元。

  此外,2012年10月至11月,郭久军还虚构帮助李某提升职务,以办理事情需要好处费为由,骗取李某现金10万元。2013年8月22日,民警将郭久军抓获归案。

  据郭久军供述,2009年,他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高某。2010年,高某的女儿留学回国后要找工作,于是他就委托战友王某帮忙办理。2012年初,高某的女儿参加考试,但是没有考过,战友王某便告诉他,没有考过就没有办法了。在此情况下,郭久军仍然告诉高某说,虽然考试没有通过,但是还可以找战友想别的办法,并称办事需要花钱,此外还以借款等方式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