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骗婚告民政局“求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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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是不少大龄单身男女“脱单”的好方法,但因相亲被骗婚的案子也随之增多,李东(化名)就是其中之一。他与一名自称来自湖南的女子一见钟情,李家人支付近10万元彩礼金后,二人相识没多久便来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但李东“妻子”竟在探亲路上跑了,她的身份也是假的。
李东的遭遇并非个案,近年来,江西各地骗婚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民政部门表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对欺诈类的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力。专家建议,婚姻登记机关在加大身份信息审查力度的同时,应该与公安机关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骗婚案发生。
相亲一见钟情 “妻子”探亲玩失踪
大龄青年李东家住金溪县县城,早在2009年6月,他经人介绍与一自称刘梅(化名)的女子相识,二人经过几天的交往,恋情迅速发展。
考虑到双方年纪都不小了,李东便向对方提出了结婚的想法。“我看了户口簿与身份证,上面显示她的户籍在湖南株洲。”李东支付了彩礼8.8万元和媒人介绍费1.2万元,次日,李东与刘梅在金溪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同年7月19日,对李东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刘梅当天以回家探亲为由离开,继而在湖南株洲火车站失踪,从此音信皆无。无奈之下,李东按照结婚登记时刘梅留下来的身份证、户口簿所载地址,多次来到湖南株洲寻找,均没有结果。
四处寻妻未果后,李东向金溪县公安局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刘梅登记结婚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均系伪造。
“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案例,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李东称,为了娶媳妇此前支付的彩礼等10万元,没想到遇上的竟然是个骗子,家境本就不好来,至今李家人还未偿还完欠债。
上述案例并非个案,近年来,各地骗婚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了骗取高额彩礼钱,武宁县的陈某和儿子的女友,竟然合谋扮演父女去相亲,骗取受害人6万元,3月30日,陈某被办案民警抓获归案。
受害人“求单身”未果状告民政局
2010年8月,亲友们给恢复“单身”的李东介绍对象,想到自己是“已婚”,便一再推辞,被骗婚伤心的李东,随后来到金溪县民政局,希望撤销这段婚姻。了解他的情况后,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尽管李东是被骗婚,但不能撤销婚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受胁迫的婚姻关系才能予以撤销,因此李东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既然不能撤销婚姻登记,那我就跟刘梅离婚。”李东提出这一要求,却遭到民政局拒绝:“没有双方当事人在场,我们办不了离婚手续。”
4月7日,李东回忆称:“我的这段婚姻显然是被人‘放鸽子’,我到哪里去找‘刘梅’来办理离婚手续?”由于李东没有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他没有再为“离婚一事”往返于湖南和江西两地,事情似乎就此僵持了下来。
在随后的相亲过程中,李东怕再次上当,只与当地的女子相亲,很快,事情转眼到了2013年下半年,经亲戚介绍,他认识了隔壁村的一女子,交往了几个月后,李东和这名女子决定结婚。
“想到家中已经有一本结婚证,不能与心仪对象结婚。”李东心急如焚地说,“既然民政局不能撤销婚姻登记,我找法院总能解决问题吧。”2014年6月,李东来到湖南株洲某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由于他的妻子“刘梅”属于虚假身份,当地法院认为被告主体无明确,作出了不予受理案件的决定。
随后几个月时间里,李东不停地奔波于民政局和法院,而他和“刘梅”的婚姻关系还是没有撤销。
无奈的李东,只得以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尽到身份审查义务,颁发的结婚证存在瑕疵为由,将金溪县民政局告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