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农业发展“命脉”

20.05.2016  11:12

  “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村级党支部、村委会、小组会等基层组织作用”“要加大《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爱护水利基础设施”……4月25日下午,信丰县政协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协商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常委们竞相发言,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农村水利设施是农业的“命脉”,但是在许多地方,水利设施还是计划经济时期留下的那点“底子”,大多已年久失修,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农业发展需要。为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近日,根据信丰县委主要领导“点题”,信丰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县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村组实地查看、听取情况介绍、开展座谈讨论,并赴九江市修水县、武宁县等地考察。调研组发现,信丰县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普遍存在灌区主渠、陂圳等设施损毁严重,主渠严重淤塞,水路不畅;陂圳、机电排灌站工程老化,无法运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不明晰;资金缺口大,山塘除险加固历史欠账多;管养主体不明,基层水技人员少、素质低等问题。

  为开好此次专题协商会,调研组于半月前将调研情况发给每位常委,常委们联系实际深入走访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会上,“有备而来”的常委们发言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常委们提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在投入,关键在管理与养护。可以借鉴河长制,建立乡镇法人制,探索水利项目建设模式,完善水利设施管养体系。强化乡镇主体责任,由乡镇政府作为业主实施水利项目;根据农田水利设施类别和区域,设立“塘长”“渠长”“陂长”“圳长”,进一步明确对渠道、山塘、水陂、水圳等工程的管护范围和管理职责,做好水利设施的日常管养。落实管养资金,采取“向上争取一点,财政投入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为水利设施日常管养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解决“青黄不接”问题。

  “各位常委的意见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关注关心。”县政协主席张克喜在会议小结时说,“县政协将认真梳理,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作为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重要决策参考和依据。” (王彬权刘贤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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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