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留守儿童接受的帮助仅一成来自社会组织
7月17日,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致中心”)发布了《乡村幼儿园留守儿童发展支持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中致中心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11日期间,对全国23个省的100多所乡村幼儿园进行问卷调查,报告显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对乡村幼儿园留守儿童的发展支持情况较差。
本次调研共发出124份问卷,回收104份。在回收的100份有效问卷中,涉及18个省和1个直辖市的乡村幼儿园,覆盖幼儿总数为16265人,其中,男童8907人,占比55%,女童7358人,占比45%,样本男女分布比较均衡。16265名幼儿中,留守儿童总数为8132人,占全部幼儿数量的比例为49.9%。
调研显示,在乡村幼儿园留守儿童中,接近六成(58%)的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比例最高;父亲单方外出的占总数的27%;母亲单方外出占总数的11%。而在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的情况下,有2495名留守儿童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看,所占比例是91.6%,隔代监护抚养比较普遍。此外,外出务工父母与留守儿童联系情况并不理想,88%的外出务工父母与留守儿童的沟通情况一般或者较差,与留守儿童所在幼儿园联系情况也不理想,主要通过电话、微信等联系。
调研中,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表示所在地没有政府、村民委员会、社会组织、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提供特别的支持和帮助。在获得支持和帮助的地区中,提供支持和帮助最多的还是政府,占比为18%;其次是社会组织,占比为11%;第三是志愿者方面,占比9%;村委会参与的比例最低,仅有4%。
报告显示,有11家受访幼儿园表示所在地有社会组织而且为留守儿童提供了一定的帮助,针对留守儿童的特别帮助是成立留守儿童之家或留守儿童中心。常见的帮助方式是捐赠衣物或文具等物品,个别有提供贫困儿童补助的。仅有1家社会组织提供儿童的心理辅导。
报告认为,在帮助乡村留守儿童的活动中,社会组织总体来说没有发挥专长,也没有持续性、长期性活动。此外,受访幼儿园中有一些表示有志愿者参与帮助留守儿童。志愿者主要来自公益组织、幼儿园工作人员(老师)和退休教师。帮助的方式主要是捐赠款物和组织参与有针对性帮扶活动。幼儿教师志愿者直接参与留守儿童的帮扶,有利于更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需要和困境,但志愿者的数量和精力限制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报告认为,社会各界对乡村留守儿童的帮扶重点是救贫济困,鲜有涉及心理或情感上的支持,也因此导致帮助的留守儿童多局限于家庭贫困的,而忽略了其他普通留守儿童的需要和问题。此外,以组织或单位的形式提供的帮助有的带有形式主义色彩,蜻蜓点水,没有涉及留守儿童的核心需要;个人帮助留守儿童的,因为时间和能力的限制,可帮助的范围和程度都非常有限。
报告认为,加强留守儿童的帮扶工作需要推动乡村留守儿童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建设。专业从事儿童保护的社会组织和专职工作人员,可以直接为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保障针对留守儿童服务的可持续性。同时,可以作为发展当地儿童保护志愿者的平台,推动协调当地儿童保护的志愿服务力量,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专业培训,提高志愿者在儿童保护方面的专业水平。志愿者的培养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来自其他城市的志愿者服务期比较短,短期的帮助不利于留守儿童的发展,反而可能增加他们的消极情绪;当地志愿者扎根乡村,日常工作生活就在孩子身边,他们能够真正了解留守儿童的心理和情感动向,容易与孩子进行交流和沟通,取得积极的效果。
因此,报告建议,可以通过当地共青团、妇联、专业社会组织及专职人员的力量等各种渠道,充分动员、组织当地乡村教育工作者、年轻公务员、村委会干部、企业职工、留守妇女等力量,使他们成为志愿者的主力军。
报告建议创建“一十百千万”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解决乡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有效机制。所谓一,指一家专门机构,即在全国每个县级层面成立一家专职做儿童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十,指十名专职人员,即在每个社会组织中至少培养配备十名包括社工、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人员在内的专业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儿童保护工作;百,是指发展一百名能够积极有效发挥作用的志愿者;千、万,是希望志愿者力量不断扩大,发展成千上万名爱心志愿者,作为关注留守儿童保护的志愿力量。
中致中心主任、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认为,把留守儿童的工作都压给政府是不现实的,政府没有这么大的力量去做这件事情,要把更多的社会服务工作交给社会组织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