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度江西省“十佳”导游员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旅发委(旅游局):
为做好2015年度江西省“十佳”导游员评选活动工作,经研究,我委制定了《2015年度江西省“十佳”导游员评选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2015年度江西省“十佳”导游员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515战略”,推进旅游强省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导游员的队伍建设,提升导游服务水平,营造游客更加满意的旅游环境,省旅发委决定举办2015年度江西省“十佳”导游员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江西省十佳导游员”评选活动,弘扬行业先进,树立优秀典型,引导和激励全省导游员爱岗敬业,树立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的思想,自觉规范执业行为,展示江西导游员队伍的精神风貌,提升导游员的综合素质。
二、活动口号
评最美导游,展旅游风采
三、活动时间
2016年3月—4月
四、参评人员资格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在江西从事导游服务的(包括普通话和外语导游)人员。
(二)从事导游工作2年(含2年)以上。
(三)工作期间游客评价满意度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
(四)近2年内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旅发委
协办单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旅发委(旅游局)
(二)成立“2015年度江西省十佳导游员”评选工作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主 任:丁晓群 江西省旅发委主任
副主任:屈乾娜 江西省旅发委巡视员
余晓明 江西省旅发委副主任
胡 海 江西省旅发委副主任
李瑞峰 江西省旅发委副主任
丁新权 江西省旅发委副主任
徐信国 江西省旅发委副巡视员
组委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设在省旅发委监督管理处),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主 任:章国宝 江西省旅发委监督管理处处长
副主任:全辉安 江西省旅发委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徐柯生 江西省旅发委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万 波 江西省旅发委监督管理处副调研员
六、工作方法和步骤
评选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旅发委(旅游局)推荐(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4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旅发委(旅游局)对提名参加评选的导游员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将本地区游客真正满意的导游员向组委会推荐。省直旅行社在南昌市旅发委报名。推荐名额由组委会根据导游员数量并兼顾区域分布确定(详见附件一)。
(二)第二阶段:评选、公示(时间:2016年4月8日-4月15日)
江西省十佳导游员评选办公室根据申报材料情况予以核查,经综合评定后提出初评意见报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定后在江西旅游网公示。
(三)第三阶段:宣传表彰活动(时间:2016年4月中下旬)
组委会举办颁奖仪式,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业内人士和各新闻媒体参加,并邀请获选的“江西省十佳导游员”上台授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是今年全省旅游行业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旅发委(旅游局)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此项活动要密切联系实际,真正把全省旅游行业中立足本职、优质服务、文明从业、深得游客满意的优秀导游员推荐评选出来。
(三)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旅发委(旅游局)请于4月4日前将推荐的导游员相关资料报省旅发委监督管理处,具体内容如下:
1. 2015年度江西省十佳导游员推荐表(贴免冠正面2寸照片)。
2. 动感相册视频(可配有音乐背景,生活照和工作照共5-10张)。
3. 导游员资格证书和IC卡复印件各一份。
4. 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和先进事迹材料(字数500字左右)。
联系人:闵绍娟
电 话:0791-86220959
附件:1. 2015年度江西省十佳导游员推荐名额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