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4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

26.02.2014  17:57
 

各设区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4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4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环保任务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环境信访工作,对于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环保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意义重大。现提出2014年全省环境信访工作要点。

      一、牢牢把握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1.坚持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2014年环境信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和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领导干部接访、信访维稳、信访积案与重信重访化解、督查督办、信息化建设和信访能力建设”为重点,狠抓信访各项工作落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目标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2.努力实现“两升、两降、两防范、两推进”的目标。即,两升:信访案件按期办理率和停访息诉率上升,信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两降:信访案件总量下降,重信重访明显下降;两防范:严格防范进京赴省非访,严格防范重大环境信访事件;两推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的完善和有效运行,推进环境信访场所规范化建设。

3.全面落实信访办理的具体指标。信访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95%以上;重信重访率15%以下,群众满意率85%以上;积案排查率100%,化解稳控率95%以上,停访息诉率90%以上;进京赴省非访控制率95%以上,集体访控制率90%以上。

二、认真做好接访下访工作

4.领导干部要带头接访。各级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上访量大的地方要增加接访频次。环评、监测、污防、生态、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察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参与接待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来访。

5.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通过定期接访、定点接访、约访等多种方式听取群众诉求,对涉及人员多、反映强烈、反复上访等突出问题,由领导干部包案,持续跟踪、督促、协调,直至问题解决。

6.要及时组织干部下访。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组织干部到信访量大,特别是重信重访量大、集体访多的地区下访。要带着具体案件下去调研走访,注意发现突出问题和新苗头,充分发挥县、乡(街道)两级政府积极性,支持其采取综合措施,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财产的环境民事纠纷。

三、不断完善信访渠道

7.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和环保部信访办关于大力推进网上信访和阳光信访的要求,大力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努力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受理平台。省环境信息中心要会同各设区市环境信息中心,加大与网络公司的协调力度,确保环保专用网络畅通运行,各市、县环保局务必于3月底前,使用“环境保护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处理全部信访信息,真正实现“一点录入、四级共享”。

8.积极拓宽信访渠道。要进一步密切与省(市、县)长信箱、手机、政府投诉热线等民声通道的横向对接,加大环保舆情信息收集监控力度,把环保舆情信息纳入信访信息来源。上半年,省厅将依托环保专网建设三级视频接访系统,下半年将正式使用。

四、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积案化解工作

9.严格落实定期排查化解制度。落实省厅每半年、市局每季度、县局每月一次的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在协调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要结合省厅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对重大疑难复杂环境信访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上半年,省厅将在一个设区市环保局试点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年内普及推广。县级环保局每月底前要向设区市环保局上报本级当月的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各设区市环保局每季度末要向省厅信访处报送汇总后的本辖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10.切实做好重点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全国“两会”期间等敏感时期,各级环保部门要聚精会神地做好重点时期信访接待和值班、信息报送等工作,适时组织排查本地区矛盾隐患,密切关注进京赴省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及时获取预警性信息,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报告同级联席会议和上级环保部门,跟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五、着力强化信访工作联动机制

11.进一步强化环保系统内部联动。信访工作属于综合性工作,渗透于其它业务工作之中,需要多部门支持才能完成,许多部门业务工作也需要有信访部门的参与。因此,各相关业务部门要积极支持信访和维稳工作,在项目环评审批、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生态区创建、资金安排、环境执法、目标管理考核和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征求信访部门意见,共享信息、联动处理。凡涉信涉访涉稳的,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未解决之前,一律暂缓审批和安排。信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真正形成信访和维稳工作齐抓共管、相互联动的强大合力和长效工作机制。

12.积极协调解决职能分散交叉信访事项。对职能分散交叉的信访事项,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联系同级法制、信访以及有环保职责的部门,及时协调,明确每一类与环保相关信访问题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对不属环保部门职能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向联席会议或相关职能部门移交。

六、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能力

13.大力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按照“一支得力的工作队伍、一个规范的接访场所、一个统一的办理平台、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一套完备的档案资料”的要求,大力加强环境信访规范化建设,确保机构设置专职、场所建设配套、人员配备齐全、制度机制完善、经费保障到位,确保全省环境信访能力建设与形势任务相匹配。

14.努力提高信访工作队伍能力素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环境信访工作队伍的作风建设,树好窗口形象,真正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要严格落实逐级培训的要求,加强信访工作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应用信访信息系统和视频接访系统等现代化手段的水平,切实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15.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机制。主动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实行诉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事项逐步导入司法渠道”的部署,从厘清部门职责、建立基层纠纷调解组织、发挥律师等社会力量化解矛盾、向污染受害方提供专业技术援助等方面努力探索,创造条件,让群众愿意通过人民调解、民事诉讼渠道维权,为解决缠访闹访问题和做好复查复核及三级终结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七、努力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

16.抓好初次信访问题的办理。按照就地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就地稳定情绪的要求,对群众初次提出的合理诉求,坚持“谁接访、谁负责”和依法按政策办事的原则,力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一次性处理妥当。

17.加强督查督办。要注重跟踪落实处理结果,确保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省厅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网上或实地督查,每季度通报一次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并开展一次重点信访案件调度。信访处要认真做好环保部信访办上半年在我省举办的重点案件调度会的准备工作。

18.高度重视对信访人的答复。按照及时、全面、准确、规范的要求,做好信访答复工作。对简单事项要尽快反馈结果,对比较复杂的事项,需要较长时间调查、监测的,应当先与群众通气,安抚情绪,引导预期。信访答复要叙述事实清楚、结论明确,着力消除矛盾、化解纠纷、解决问题、宣传政策,坚决防止因答复不到位引发初信初访变为重信重访和信访积案,初发的简单问题变为复杂的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