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改革内设机构 增设3个总数不变

17.05.2014  08:47

人民网南昌5月16日电 (记者秦海峰)日前,经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进行了机构改革,整合了4个内设机构,增设了3个内设机构,重新组建了2个内设机构,撤销了1个内设机构。调整后,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部门达到12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3%,其人员编制数占行政编制总数的50%以上。

整合4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省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整合为办公厅(省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将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增设3个内设机构:增设第六、第七纪检监察室,组成7个纪检监察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联系设区市,第五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主要联系省直单位;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重新组建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

撤销1个内设机构:撤销发展环境监督室(省政府行政投诉中心),不再保留江西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监察中心牌子。

其他调整事项:江西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更名为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室不再加挂省监察厅举报中心牌子。

【1】 【2】
      相关新闻:
  • 防止“灯下黑”,也得靠制度
  • 九江:乡镇纪委书记70%以上精力抓纪检监察
  • 持续发力纠“四风” 萍乡市加强作风建设纪实
  • 违规使用公车仍是重灾区
  • 从江西萍乡三级干部案看如何铲除“抱团腐败”滋生的土壤
  • 中纪委通报江西34件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