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改革内设机构 增设3个总数不变
17.05.2014 08:47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南昌5月16日电 (记者秦海峰)日前,经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进行了机构改革,整合了4个内设机构,增设了3个内设机构,重新组建了2个内设机构,撤销了1个内设机构。调整后,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部门达到12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3%,其人员编制数占行政编制总数的50%以上。
整合4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省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整合为办公厅(省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将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增设3个内设机构:增设第六、第七纪检监察室,组成7个纪检监察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联系设区市,第五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主要联系省直单位;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重新组建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
撤销1个内设机构:撤销发展环境监督室(省政府行政投诉中心),不再保留江西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监察中心牌子。
其他调整事项:江西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更名为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室不再加挂省监察厅举报中心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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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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