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推行复合监督模式规范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27.11.2015  01:39

    奉新县检察院采取复合监督模式,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落实社区矫正措施,促进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网上网下动态监督。 依托监外执行检察数据系统,专人录入更新入矫人员信息,系统掌握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罪名及刑期等,确保不漏人、不缺项,目前共监督在册矫正人员197人;共享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及时了解核对矫正人员有关情况,完善矫正工作资源库,为开展监督提供条件;运用检察门户网、微博、微信、QQ群,加强与基层司法所及矫正人员沟通互动,及时联系对接信息,实时掌握线索情况,即时发布矫正预警,实行动态监督监管;采取约谈询查、电话核查、走访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深入乡镇、社区了解掌握矫正人员思想改造情况,对重点人员“一对一”谈话帮教、“面对面”听取意见、“实打实”回应诉求,督促落实矫正措施。去年以来,该院实地走访矫正人员50人次、约谈20人次。

      事前事中全程监督。 严把入矫、矫正、解矫“三个关”,紧扣交接、执行、解除“三个环节”,消除社区矫正监督盲区;加强与法院、公安局、监狱等单位联系衔接,定期清理判决、假释、保外就医等法律文书,准确掌握矫正人员底数,并按经常居住地分类建档;建立矫正工作联动机制,适时推动召开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协调相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到乡镇、社区随时巡查、定期抽查、跟踪检查,实地查看工作资料,逐一核查矫正档案,强化日常矫正执法监管;督促矫正机构对矫正期满、符合解矫条件的人员及时解矫,防止刑罚执行超期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不符合继续实施矫正的人员发出督促收监执行意见建议,维护社区矫正严肃性。去年以来,该院共督促解除矫正15人、收监执行1人。

    个案类案同步监督。 针对监督社区矫正案件发现矫正人员未按规定定期报到、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等个案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整改,有效防止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现象发生。在加强个案监督的基础上,对一定范围、时期内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定期汇总归类,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评估,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矫正机构完善监管机制、改进工作措施、提升矫正效果。同时,注重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宣传矫正检察职能和申诉举报渠道流程,定期公开工作情况,灵活开展释法引导,提高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效果。去年以来,该院共发出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矫正执法、落实矫正措施等方面的检察建议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