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法律监督职能 找准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发力点”[图]

03.02.2015  17:05

  核心提示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起诉职能,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全力维护民生安全,全力促进平安江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推进全社会形成“决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积极找准服务和保障法治江西建设的“发力点”;牢固树立“打铁还须自身硬”的理念,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忠实履职,创新创优,亮点纷呈,为推动“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出台29条举措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2014年5月,省检察院围绕省委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江西发展升级的战略部署,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从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9个方面,提出推进江西发展升级的29条服务举措。围绕深入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国家战略以及“昌九一体化”等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全年共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被告人1897人。认真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向社会提供查询42440次,建议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处置156件,有效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积极参与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坚决打击危害企业发展、损害企业员工人身、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嫌疑人110人,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的国有企业人员232人,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

  另一方面,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340人,提起公诉29818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646人,不起诉834人。

  找准“发力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2014年2月,我省出台《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就全省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规划纲要》接受新法制报专访表示,全省检察机关正以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为契机,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找准服务和保障法治江西建设的“发力点”。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着眼于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加大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制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推进全社会形成“决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为推进江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打亮法治江西底色,贡献了力量。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05件1712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大案973件,同比上升7.9%;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1人(其中省部级1人、厅级13人),省检察院带头啃“硬骨头”,查办了一批发生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如查办江西省煤监局原巡视员朱怀萍、萍乡市政协原主席晏德文、东华理工大学原校长刘庆成等。

  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475人,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力度。强化追逃追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5名,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共计3.5亿余元。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主动介入158个重大项目建设,采取上法制课、开展预防调查和专项预防等方式,深入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保障了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筑起检察防线 守护绿水青山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张名片,也是赣鄱儿女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自2014年3月起,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倒查背后职务犯罪、创新法律监督手段等,为赣鄱儿女的美丽家园筑起强有力的“司法屏障”。

  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耕地,以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同时,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深挖案件背后的原因,倒查怠于履行环保执法和监管职责的渎职行为。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害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346人,起诉1218人。

  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推出强有力的创新举措,强化环保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

  近年来,失火、滥伐林木、非法猎捕候鸟、禁渔期非法捕鱼等破坏鄱阳湖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都昌县检察院打破按地域设置检察室的传统思路,设立全国首个生态保护专业检察室,通过巡回宣传检察职能、编发典型案例、受理群众举报、解决渔民纠纷、参与湖区秩序综合整治等行动,推动了鄱阳湖生态保护工作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打击食品犯罪 守护百姓“舌尖安全

  全省检察机关在维护食品安全工作中,注重凝聚多方力量,共同确保群众“舌尖安全”。

  南昌、宜春、新余等地检察机关干警将近年来查处的“毒豆芽”、“毒皮蛋”等案例和法律规定、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制成宣传图,装饰成“检察大篷车”,为孩子们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承诺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赣州、鹰潭、吉安等地检察机关借助基层派出所,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检民联系卡等方式,提高群众对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知晓率。

  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监察、工商、卫生、质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深入走访、召开联席会议、情况通报、重点检查等方式,及时摸排食品安全犯罪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形成打击合力。

  2014年12月,央视曝光高安病死猪肉事件后,高安市检察院迅速介入调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在病死猪肉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高安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兰长林、副科级干部艾海军(原副局长)立案侦查。

  强化队伍建设 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牢固树立“打铁还须自身硬”的理念,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用一堂 “弘扬苏区精神 推进检察事业”的生动党课,带领机关干警激活“红色基因”,传承和发扬革命传统、更好地为民执法、服务群众。

  2014年,省检察院举办民事行政检察、刑事申诉检察、司法警察技能、电子取证技术等业务竞赛活动,23名检察人员在全国各类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或入选全国检察业务人才库;落实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首次选聘4名高校法学教师到检察机关挂职,推荐4名检察业务专家到高校兼职任教,16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累计培训2913 人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全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培育“优秀基层检察院、优秀检察官、优秀检察工作品牌”工程,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先进典型、一批队建工作亮点层出不穷。全省检察机关有165个集体、163名干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吉安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抚州市检察院荣获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南昌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朱勇被评为“2014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

  ■ 数字看亮点

  ◎4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实体监督和程序监督并重、结果监督和行为监督并重、被动受理和主动发现并重、书面审查和调查核实并重”为主要内容 “四个并重”理念,严格依法履行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构建多元化民事诉讼法律监督格局。

  ◎1+5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和力量,探索建立以控申部门为主,侦监、公诉、民行、监所和驻乡镇检察室在内的“5+1”一体救助工作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有序进行。

  ◎1712人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05件1712人。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1人(其中省部级1人、厅级13人),同比上升18.8%,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共计3.5亿余元。

  ◎7203件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以规范司法行为和提高办案质量为重点,组织评查案件7203件,对41件撤回起诉、10件无罪判决案件进行逐案评查,督促整改证据审查把关不严、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

  ◎文/黄作颖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徐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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