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谋求三个“突破”提升电梯安全水平

21.07.2017  11:51
  兴国是全省“平安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区试点县,在省质监局、市质监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兴国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谋求三个“突破”,该县“平安电梯”安全管理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突破原有管理机制。垂管期间,基层电梯监管工作是质监部门“单兵作战”,从政府领导到普通百姓,电梯安全监管都只是“行业主管”,没有结合“属地管理”,缺乏“部门协作”,没有形成“社会共治”的工作氛围。为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兴国县政府主导协调下,该县出台了《兴国县创建全省“平安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电梯安全管理三级网格管理思路,明确了乡镇及其下辖的村、社区在电梯安全管理中的职责,规范了电梯安全宣传培训、电梯维修、定期检验、维修及“三无电梯”等工作,使得电梯安全每个环节均有部门负责,形成了质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配合,物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力地保障了电梯运行安全。同时,在试点工作中,该县将电梯安全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做到发展有规划、监管有力量、经费有保障,实现了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相结合,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二是突破传统监管模式。随着该县电梯数量急剧增长,对监管力量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此,兴国县局积极推动建设电梯安全监管物联网系统,组建电梯安全管理中心,改变传统监管方式,推进电梯监管网格化、信息化。物联网系统建成后,数据信息与省局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和市局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对接,可实现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公司、维保单位、检测机构、监管部门、应急救援单位、乘客之间有效信息交换,全面提升了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突破陈旧工作规章。为确保示范区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兴国县局对电梯使用、检验、管理、维保、监督等环节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修改,重新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规范和制度。明确“三无”电梯治理的责任和程序,制订《兴国县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办法》,采取积分管理的形式,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管;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力量,明确乡镇在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人员配备;建立维保企业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机制,推行维保服务质量承诺制、分类监管制、违规退出制,定期公布维保黑名单,要求维保企业在定期检验、推行公共场所电梯商业保险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修订完善了《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由该县消队大队负责,择优选取责任心强、业务水平突出的现役官兵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建立了以电梯合同维保单位、就近维保单位、公安消防专业救援队伍为主体的三级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切实提升电梯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