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扩展“免盖章措施”实施范围至“六种逗留许可”

31.12.2013  10:29

  中新网澳门12月30日电 (记者 王国安)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30日宣布,为配合内地将推出卡式《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该局决定于2014年1月1日开始进入“免盖章措施”第二阶段,将“免盖章措施”扩展至“六种逗留许可”。

  此前,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已于今年7月开始实行“免盖章措施”第一阶段,对所有持旅行证件及护照访澳旅客发出一张由计算机打印的“入境申报表”,以取代在旅行证件上盖章。此举缩短了旅客通关时间,提升各边境口岸的通关效率。

  即将实行的“免盖章措施”第二阶段,将对获批“逗留许可”的非澳门居民统一实行“免盖章措施”,向其发出由计算机打印的“逗留许可凭条”,以取代于证件内页盖“逗留许可印章”的传统方式。

  治安警察局称,将实行“免盖章措施”的六种“逗留许可”包括:由该局外地劳工事务警司处签发的外地雇员临时逗留许可、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外地雇员家团成员的“逗留的特别许可”、持特别逗留证者的“逗留许可”,以及由外国人事务警司处签发的外地学生“逗留的特别许可”、延长“逗留许可”(一般延期及例外延期)。

  治安警察局表示,未来,“免盖章措施”将会适时进入第三阶段,其范围再扩展至该局居民事务警司处及外国人事务警司处所处理的“居留”事项。为配合社会发展步伐,治安警察局力求在不久将来全面实行“免盖章措施”,以提升工作效率和缩短申请人轮候时间。(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