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盗挖掘机电脑主板 男子事后敲诈失主获刑三年
29.05.2015 23:14
本文来源: 广电厅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5月29日南昌讯(廖涛 记者 陶望平)男子先将挖掘机电脑主板盗走,后以此来敲诈勒索失主。5月15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5年2月2日23时许,经过事先预谋,钱某携带螺丝刀来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一工地,用螺丝刀盗得三辆挖掘机的电脑主板,经鉴定总价值为81490元。后钱某通过手机联系上述三名被害人,以盗走的挖掘机主板相要挟,向三名被害人每人索要5000元换回挖掘机主板。
被告人钱某于2015年2月5日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上述被盗物品现均已发还被害人。
一审法院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钱某为敲诈勒索而盗窃他人财物,其盗窃行为系手段行为,依法成立牵连犯。对牵连犯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故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钱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钱某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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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5.2015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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