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建厅在厅直系统开展“公共道德讲堂”建设活动

12.12.2013  19:26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和省直文明办《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厅直系统“公共道德讲堂”,并开展一系列活动。

  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四德”建设为“道德讲堂”。该厅的基本做法是:

  建立厅直系统公共道德讲堂,以省建筑设计院、省建科院、江西建职院三个分讲堂为基本讲堂,各单位或就近选择各分讲堂活动,或在本单位设立讲堂开展活动,所开展的活动均纳入厅直系统公共道德讲堂范围。每次参加活动的人员以组织讲堂的单位干部职工为主,并邀请厅机关、厅直其它单位及社会群众参与。

  该厅为了规范活动开展,体现群众性与灵活性,使活动既形成氛围又达到实效,要求按照统一讲堂标识、统一讲堂布置、统一活动模式、统一活动档案、统一管理机构“五个统一”开展道德讲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