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解读《房地产调控指导意见》

12.05.2017  02:23

(江西广播网5月11日)省住建厅今天下午(5.11)召开江西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新闻通报会,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并阐述下一步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江西台记者陈月珍报道:

省住建厅巡视员高浪介绍,今年一季度,我省房地产市场发展呈现“量增价涨库存低”的特点,《指导意见》的出台,主要基于中央要求,并结合我省房地产发展实际,体现了因城施策、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原则:(出录音):“全省商品房现在的库存面积是5725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去化时间是9.7个月,当中住宅只有5.3个月,非住宅去化时间很高,还有34.6个月。根据这样一个现状,贯穿两条原则,对于住宅这块,去化时间很短的市县,我们强调的是“控房价防风险”;对非住宅这块,我们强调的是,继续去库存。”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李木韦表示,在加大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力度方面,《指导意见》提出的购房补贴和户籍入户等政策,具体由当地政府提出实施意见。
省住建厅巡视员高浪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遵循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大力发展租赁市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出录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房地产的发展今后要遵循经济规律,实现供需平衡,针对不同需求采取不同政策,有保有压的政策,保刚需、压投机投资;过去把精力放在新建商品房上, 但是有一个方向是今后重点发展的,就是发展租赁市场,就是要建立租售并举制度,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多层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