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下达

22.03.2016  09:56

   将安排80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

  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下达2016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拟在年内开工棚户区改造171000套(户),其中国家下达开工目标任务为166000套(户),我省增加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5000户,省增加任务纳入2017年计划;基本建成145292套(户)。

  今年,南昌要开工城市棚改26028户(套)、基本建成9150户(套);开工国有工矿棚改2926户(套)、基本建成347户(套);新开工国有林场22户(套)、基本建成213户(套);国有垦区危房改造计划任务430户(套)、基本建成86户(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2269户(套)。

  对于2016年度的国家开工目标任务,我省要求在5月30日前落实到具体项目。8月底前,171000套(户)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全面开工。具备条件的市、县要力争早开工,就地建设安置房的要在10月底前开工。

  记者了解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继续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省与市、市与县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县,实行约谈和考核问责机制。我省将对市、县开工、基本建成情况进行巡查和定期检查,将安排住房保障专项奖励资金8000万元,对完成任务好的市、县进行奖励。(王纪洪 记者 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