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江西省重要湿地确定指标

18.07.2014  10:43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江西省湿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实现湿地资源永续利用,我厅于去年6月起草了《江西省重要湿地确定指标(征求意见稿)》。该指标先后征求了各设区市林业局和省发改委、农业、水利、国土、环保、住建、旅游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并组织南昌大学、江西师大、江西农大、省科学院和省野保局等部门有关专家进行了科学论证。

经广泛征求意见和科学论证,今年5月,已将修改完善后的《江西省重要湿地确定指标》上报江西省人民政府,6月,省人民政府审核后,同意我厅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