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布
逐步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昨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和省教育厅联合公开发布《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围绕立德树人、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激发活力,提出7个方面共20条改革措施。
红色文化将融入中小学德育课程
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德育课程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及江西厚重的红色文化、绿色生态文化和赣鄱历史文化等融入中小学德育课程。同时,发挥综合实践基地育人功能,免费向学生开放各类教育基地和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
2014年起,我省将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专项培训计划”,为全省农村学校每校至少培训1名合格的专职音、体、美教师。实施青少年健康促进计划,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锻炼,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从2015年起,对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结果将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小学一至三年级将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
为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形式的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一小时内,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
控制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次数和难度,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小学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一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统考,也不得以质量抽测等名义举行区域性统考或诊断性考试,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题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
中小学辅助教材实行“一科一辅”,严禁学校、教师违规补课和惩罚学生做作业。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不得以升学率、考试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对教师和学校进行排名和奖惩。
义务教育全面实行就近入学
201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全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规划设置农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保留或设置必要的农村教学点,为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控制学校班额,小学每班一般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优质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均衡招生名额不少于70%。
小学考试成绩取消“百分制”
改革小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推进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并作为初、高中毕业凭据和升学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在学生成长记录的基础上,重视成长性评价,关注学生学习过程,评价结果作为初、高中升学的重要参考依据。
2015年秋季高一新生不分文理科
我省将建立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的多元录取机制。
据了解,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实施“外语社会化考试一年两考”单项改革试点;2015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实施高考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社会化考试一年两考,这也意味着2018年起江西高考将不分文理科。
此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上升为国家教育考试,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还将进行探索技术技能型和学术型两种考试模式的改革,实行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分类考试招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制度。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意见》指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将走向制度化、常态化。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将先在每个设区市选择一个县(市、区)进行试点。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任教达10学年以上的,纳入交流轮岗计划,分期实施分配。
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进城乡、校际之间教师交流轮岗,有计划地实施城区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定期支教,鼓励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紧缺学科和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创新交流轮岗形式。
我省将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每届聘期不超过5年,依法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按管理权限聘任和管理,从2020年开始,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3学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申报评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特技教师时,应有3学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经验。
打通中职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上升通道
我省将多形式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采取五年一贯制、“3+2”、“联合招生、分段培养”等形式,实现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的上下衔接,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上升通道。
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要求完善职业教育保障机制,推行和完善企业和职业院校领导“双向挂职或交流”制度,吸引企业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推动在职人员学习成果与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相衔接。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我省将坚持多元化办学,营造公平政策环境,建立健全激励制度,努力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放宽准入条件,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将规范民办教育管理,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属性,分类登记、管理、扶持。民办高等学校要建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实行决策机构领导,校长负责制度。完善民办教育保障措施,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政策,要求民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幼儿园覆盖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让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0%以上。同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得到基本满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以上。
此外,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到2016年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2%,逐步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高等教育将建立“学分银行”
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也是改革的重要方面,我省将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向质量提升转变,向重点突破转变,争取到2020年建成一批全国有影响的优势特色学科;提高学科专业结构与产业机构、就业结构的契合度,扩大技术型人才培养规模,到2020年实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2%;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的“学分银行”,推动自学考试、开放大学与普通高校之间的学分转换。(记者 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