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创新模式降低政府采购价格

04.06.2018  20:20

  5月2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财政厅对省级原协议供货范围内通用类货物项目进行改革,除保留原有协议采购网上竞价模式外,新增批量集中采购、第三方价格监测协议采购两种模式,并按其需求特性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价格。自2015年以来,已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299万元。

  模式一:实施批量集中采购改革。自2015年起,省财政厅对通用类计算机设备试点批量集中采购模式,充分发挥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降低采购价格。据统计,2015年省级预算该类设备6661万元,实际采购价5536万元,节约率达16.8%;2016年,省级该类设备预算4526万元,实际4014万元,节约率达11.3%;2017年,省级该类设备预算4611万元,实际4072万元,节约率达11.7%,节约效果明显。2018年第一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价格,同等配置产品价格低于其他省份价格12.71%。

  模式二:引入第三方价格监测服务。省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平台引入第三方机构——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指数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对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10大类通用类电子商品进行市场价格监测。据统计,2017年电子平台10类产品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实现了借助市场价格监测手段控制高价采购问题。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省本级通用类电子商品政府采购实际成交价比预算价分别下降了9.6%、10.4%、7.2%,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123万元。我省采购价格在全国处于合理区间水平,此举得到财政部的充分肯定。

  此外,省财政厅还督促采购人应当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有效控制采购价格。要求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