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温室大棚补贴工作廉政建设

26.08.2014  16:16

  为积极响应全省“百县百园”建设工程和满足广大农户对温室大棚的需求,我省已将温室大棚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近日,江西省农机局下发《关于加强温室大棚补贴工作廉政建设的通知》,提出四点要求,确保温室大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学习,严格自律。各地要认真学习国家和我省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相关纪律要求和操作规定,严格执行国务院以及农业部的“五项制度”、“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和“四个禁止”(详见附件),增强抵制利益诱惑风险意识,做到按两厅方案办事,按规定操作,按纪律执行。

  二是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各地要按照《关于做好温室大棚补贴工作的通知》(赣农机综﹝2014﹞44号)文件要求,在验收程序、验收要求等方面严格把关;在执行工作纪律、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绝不允许违背程序、违反纪律,绝不允许随意歪曲、擅自变更,坚决杜绝以本地区情况特殊为名,在贯彻执行政策和管理制度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各设区市要加强温室大棚验收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各地要加强对温室大棚生产企业、经销商的市场监管,对以次充好、质量不符合以及哄抬价格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坚决维护购机户利益。

  三是坚持农民“自主购机”。为方便购机农民的选择,农机部门可将我省备案的所有供货企业广而告知,绝不允许农机部门的干部向购机农民“一对一”地推荐供货企业,更不允许强行要求购机农民定向选择供货企业。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各级农机部门要严肃查处。

  四是大力宣传,信息公开。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挂图、手机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温室大棚补贴政策,公开补贴受理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省局将纳入补贴范围的温室大棚生产企业名单、联系电话等信息在江西省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告。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可将相关信息印制挂表,免费发放给购机户或张贴在公示栏,实行阳光操作,增加补贴信息透明度,确保温室大棚补贴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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