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1月24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强卫、洪礼和、魏小琴、朱秉发、谢亦森、魏民出席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马志武主持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共有70人,会议实到6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振球所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1月23日至24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三个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扣大局、关注民生,站位有高度、工作有深度、措施有力度,彰显了人大的地位和权威。代表们指出,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职、不辱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推动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面客观、主题鲜明、文风朴实,亮点纷呈、数据充分、案例典型,是一个很实在的报告。去年,省高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文风朴实、文字精炼、内容详实.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大家一致表示赞同这三个报告。
对审议中代表们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对工作报告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将抓紧研究,做出修改。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冯桃莲所作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全体会议选举。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大会副秘书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杨伟东就上述报告作了说明。他说,在本次会议上,代表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奋斗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到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共提出议案7件。其中,新余代表团何俊秋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江西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议案》,内容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建议作为议案处理,会后交由省人大财经委办理。鉴于其他6件议案所反映的内容不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建议将这6件代表议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本次大会期间收到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闭会后统一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