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会

08.04.2016  00:27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4月1日在南昌闭会。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谢亦森、马志武,秘书长魏民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新修订的《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萍乡、新余、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委托,洪礼和给通过任命的省审计厅厅长辜华荣颁发了任命书。辜华荣向宪法宣誓。

  洪礼和在闭会讲话中指出,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新修订的《江西省水资源条例》和修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出台,对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升江西绿色崛起品牌影响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新修订的水资源条例将对新形势下进一步规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使我省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保持一致,本次会议对我省实施煤炭法办法等五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一揽子修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上述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洪礼和说,会议通过了萍乡、新余、鹰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这次赋予地方立法权的3个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尽快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配齐配强立法队伍,高起点、高质量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为本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洪礼和说,会议通过了关于各设区的市和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两个决定。换届选举是我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为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和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高校师生代表到会旁听。(供稿、摄影: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