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

05.05.2017  23:30

5月4日,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中心组召开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交通运输部《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意见》、《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机关条例(试行)》、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和刘奇同志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爱和主持会议并讲话,厅领导胡钊芳、陈兵、梁必康、谢德强、王昭春、杜继涛、王圣义、吴铭汉、蔡建新出席。

王爱和在学习时指出,《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是我省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要坚持依法行政,坚定不移加快交通运输法治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行政是公职人员的基本遵循,要转变观念,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监管职责,推进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促进交通运输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带头知法、懂法、守法,真正担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责任和历史使命。要抓好《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王爱和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深入推动我省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进江西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王爱和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转变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好表率,持之以恒推动党风政风转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江西交通运输科学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会议邀请了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解读。驻厅纪检组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